提起重慶“網紅”特產,磁器口“陳麻花”名聲在外。都說“沒吃過陳麻花,就沒到過磁器口”,它不僅是外地游客打卡清單上的必選項,也是重慶人從小就愛吃的老字號零食。
據了解,重慶市第一家麻花公司是由陳昌銀設立的磁器口麻花食品有限公司。1999年,“陳昌銀麻花”的創始人和妻子在江北開始做麻花生意,后將生意搬到磁器口,并于2003年在工商部門注冊了“磁器口陳麻花經營部”。
2006年底,陳昌銀把經營部注銷,2007年1月成立“重慶市磁器口陳麻花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陳麻花公司)。
?陳麻花公司為第30類、第35類、第40類、第9類、第16類等多件“陳麻花”注冊商標的商標專用權人。近日,陳麻花公司在杭州市余杭區的一起商標維權案中勝訴,獲賠10萬元。
陳麻花公司維權
陳麻花公司發現百順公司也以“麻花”為主要業務,不過他賣的是另一種“麻花”——“建湘”牌小麻花。但在天貓商城搜索“陳麻花”品牌商品時,出現了百順公司經營的網店產品( 建湘天津小麻花500g脆香陳麻花傳統糕點心特產小吃麻花零食大禮包 )。
為維護商標注冊專用權,陳麻花公司把百順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余杭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公開審理了此案。
法院認為,百順公司在商品名稱中使用的“陳麻花”起到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屬于商標性使用行為。百順公司未經許可在商品名稱中使用“陳麻花”字樣的行為容易使得消費者誤認為其所售商品來源于陳麻花公司,構成商標侵權,需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萬元。
事實上,這并不是陳麻花第一次就侵害商標權提起訴訟。
多次維權
2013年11月,陳麻花公司把“陳昌原麻花”告上法院,認為被告侵犯了其企業字號并仿冒其包裝,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4萬元。經過審理,法院認為被告確實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判決其立即停止生產并賠償2萬元。
2016年,陳麻花公司把“陳昌江麻花”告上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陳昌江”標志的商標侵權行為及使用“磁器口陳麻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并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47.5萬元等。一審法院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0萬元。被告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其實,陳麻花公司的品牌保護意識還是蠻不錯的,早在2003年,陳昌銀就向商標局申請注冊了第3695888號“古鎮陳麻”商標,并于2005年04月07日獲準注冊,核定使用在第30類的麻花; 面包; 黑麻片; 玉米片; 食用面筋; 含淀粉食用油面團; 茶; 糖果,該商標后轉讓至陳麻花公司名下。專業解決商標疑難問題,異議復審、被搶注、多年老品牌保護,全套解決方案。+徽:drppch
從2007開始,陳麻花公司便申請注冊了多個類別的“陳麻花”商標。
2007年、2010年,陳麻花公司又相繼注冊了“古鎮陳麻花”、“陳昌銀”商標。
截止目前,陳麻花公司共申請注冊了291件商標,包括“古鎮陳麻”、“古鎮陳麻花”、“陳麻花”、“磁器口陳麻花”、“陳昌銀”、“巴渝磁器口陳麻花”、“老街陳麻花”等商標,且大部分已注冊成功。
近年來,大部分企業的商標維護意識均有明顯提高,但仍有一些防不勝防的“被模仿、被抄襲”。對于企業來說,除了借助執法部門打擊各種侵權行為之外,自身也應有相應的應對和預防措施。企業應該提高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提前做好商標布局,做到“市場未動,商標先行”。面對侵權行為,要及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以免導致自身品牌名譽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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