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反壟斷專員瑪格麗特?維斯特格(Margrethe Vestager)本周裁定,愛爾蘭應該向蘋果征收130億歐元的稅款,這是十多年來愛爾蘭讓蘋果少交的稅。
維斯特格堅稱,她這一裁定不是在故意找麻煩。
因為這一裁定,她無疑已經激怒了美國和愛爾蘭政府——以及接替喬布斯擔任蘋果首席執行官的蒂姆?庫克(Tim Cook)。
維斯特格宣稱蘋果與愛爾蘭之間長達三十年的制度安排無效,一舉突破了轉移定價和納稅居地這個復雜的戈爾迪之結。
公司稅是個復雜的問題:知識產權可以轉移至國外,并依照復雜的關聯方安排,方便地取用;在一國的銷售可能會變成在另一國的營收;美國企業可能會將自身“倒置”到其他地方去。如果任何優越的稅務安排都可被認定為選擇性政府補助、因而非法,許多稅務律師就失業了。
維斯特格的優勢則在于,在單個的納稅人看來,上述這些都不怎么合理,感覺上也不怎么正當。維斯特格說:“如果我的有效稅率原本是0.05%,它降到0.005%時,我會感覺自己是不是看錯了稅單。”蘋果堅稱2014年它在愛爾蘭支付了4億美元稅款,然而維斯特格的說法十分有力。
蘋果抗議稱事實并不像表面看上去的那樣,這話顯得它很心慌。在稅務問題上,蘋果就像2000年代的《買臺Mac》(Get a Mac)系列廣告中代表個人電腦(PC)的那個呆頭呆腦的角色,而維斯特格則像代表Mac的那個酷酷的、自信滿滿的角色。蘋果越是解釋它是推遲、而非逃避了納稅,它看起來就越像一家傳統企業。
它面臨的稅務挑戰非常簡單,對許多美國企業也十分常見。蘋果的多數價值(它的知識產權以及它在技術和設計上的獨特思路)都是在加利福尼亞州創造的。按照現有的全球稅收協議,它可以通過對境外銷售收取的許可費,合法地將其在世界各地獲得的大部分利潤轉移回美國。
然而,蘋果不想這么做,原因是這么做意味著這些利潤要在美國繳納最高達35%的稅款,相比之下在愛爾蘭只需繳納12.5%。正如維斯特格所指出的,按照后一種稅率繳稅是很容易得出的答案。蘋果的結構讓它可以輕而易舉地這么做。它在愛爾蘭的分公司持有歐洲銷售的許可權,這樣多數利潤就流向了那里。
不過,愛爾蘭也曾經提供了可乘之機,讓既非愛爾蘭納稅居民也非美國納稅居民的公司得以成立。按照美國稅法,蘋果可以不用馬上繳納稅款,而是過后繳納。這正是蘋果被譴責避稅后憤怒的原因:在其他人眼中數十億未繳納的愛爾蘭稅款,在蘋果和美國政府看來卻是未來將交給美國的稅款。總體上說,蘋果并不是激進的避稅者:去年該公司繳納了191億美元的稅款。
不過,事情并沒有這么簡單。蘋果已為其將延遲向美國繳納的稅款做了撥備,這些稅款對應的是該公司2015年在海外持有的2150億美元現金及現金等同物的約一半。蘋果打算等美國調低稅率后,再把這筆資金轉回到股東手上。然而時間可能會很長。剩余部分蘋果可能永遠都不會轉回來:美國企業經常會把在境外的現金再次投資,用于企業增長或收購。
美國的公司稅制特別古怪和令人費解,毛病很大。美國政府一直試圖通過稅務改革法案。蘋果在愛爾蘭的稅務結構的具體情況,是三年前在一項參議院委員會的調查中首次公開的。美國參議院當時確認,美國企業在美國境外的現金,由美國而不是歐盟(EU)的征稅。
維斯特格登場了。她的計劃是讓愛爾蘭收回130億歐元稅款,讓其他歐盟國家聲索對這筆錢的所有權。由于其他人沒有行動,她取得了先發制人的優勢,而國家援助法賦予了她驚人的法律力量。這是個大膽、革命性又令人驚異的舉動,不過這也是喬布斯的風格。
如果能經受住相關法律挑戰的考驗,維斯特格的大膽舉動將改變全球稅收的規則。微軟(Microsoft)聯合創始人比爾?蓋茨(Bill Gates)曾經為蘋果比微軟酷而憤慨,然而他爭不過輿論。在維斯特格這里,蘋果遇到了一個酷對手。(來源:FT 約翰?加普)
延伸閱讀:法國支持歐委會向蘋果公司追索130億歐元稅費
據俄羅斯《報紙報》9月1日消息,法國財政部長米歇爾?薩潘稱,法國認為歐盟委員會向蘋果公司追索130億歐元稅費的決定是正確的,對此表示支持。
薩潘說道:“歐委會在完成自己的工作。”
此前,歐盟委員會認為,蘋果公司從愛爾蘭的“選擇性稅收”中獲益,這相對于在歐洲市場上的其他公司是“明顯優勢”。 根據歐盟當局的決定,蘋果公司有義務補交130億歐元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