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朋友圈流出一則
日本人到越南用細菌喂的
病毒豬肉流入文山市場
吃了這種豬肉
就等于吃了定時炸彈
的消息
再度將“二師兄”推上了風口浪尖
這信息到底真不真
朋友圈驚現恐怖信息
消息內容為:
最新消息,日本人到越南用一種細菌喂豬,小豬四個月可以長成大豬,被中國人做生意的把病毒豬肉走私到云南文山市場。人吃了這種豬肉,等于吃了定時炸彈。6年以后,病毒才發作,一旦發現就是晚期。越南豬大量走私流到中國,大部分都被消毀,但還有殘留流到中國,望大家近來暫時不要吃豬肉,最好半年之內不吃豬肉。可以吃其他肉。日本人想讓中國不戰而敗,不戰而滅。為了祖國、為了子孫后代,請轉發。
記者向相關部門了解情況
針對信息內容記者聯系了市農業農村局了解到,目前豬肉從養殖到最終上了餐桌都是需要過“五關斬六將”,通過重重關卡才能夠進入市場。部門嚴守檢驗關,從養殖的時候就對生豬打預防針,加帶耳標,建立免疫檔案,便于追蹤每一頭生豬的出處。而當生豬需要運輸轉移時都需要經過當地畜牧獸醫部門進行臨床觀察是否健康,查驗來源保證健康之后開具動物檢疫合格證,而從起源地到目的地都有嚴格指定的地方進行檢驗。當生豬要進行屠宰時,來到屠宰場也需要進行嚴格查證驗物,查看動物檢疫合格證與每一頭豬的耳標是否對號,同時,官方獸醫和屠宰場也會進行品質檢測以及檢測PCR(非洲豬瘟檢測技術),種種程序之后才可屠宰,最終進入市場的都是擁有品質檢驗章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的豬肉。這樣的過程做到每一頭生豬都有源頭可追溯,而針對越南豬存有病毒流入文山市場的說法并不存在。
同時,記者也聯系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部門也在加大對豬肉市場的監管,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嚴肅處理。
該信息被官方辟謠過
記者也從網絡上搜索到,該信息2017年就流傳到云南,但已被云南相關警方辟謠過。10月23日,威海網警巡查執法的官方賬號再次發布了官方辟謠信息。針對此內容,記者也找到了“今日蒙自”發布的信息原文。
看了官方辟謠
都應證了該信息為“謠言”
而說到這里就不得不再次
為大家科普一下法律知識
網絡造謠傳謠將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中央網信辦要求,在微信上傳播未經核實的信息是違法行為。編造、故意散發這類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將面臨法律制裁。
依據我國《刑法》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網絡造謠、傳謠可能面臨三重法律責任。第一是民事責任,相關法律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第二是行政責任,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的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第三是刑事責任,涉及網絡謠言的刑事犯罪,可能觸犯的罪名有很多,現實中較常涉及的罪名主要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等。
發現問題可舉報
若廣大市民發現可及時舉報,確保自己餐桌上的安全。
舉報電話
文山市動物衛生監督所:2130691
文山城鄉綜合執法局:2121505
文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181315
相關部門對我們舌尖上的安全
一直在努力奮斗
市場上只要是符合
檢驗之后的豬肉是能吃的
那么問題來了
你,那到底是吃呢?還是吃呢?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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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請注明來源——“非常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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