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位微信好友向我咨詢:“韓國法律中,男人可以得到的育兒休假(????)是幾天?” 我當時記得我去年寫了相關文章,就找了那篇推給了他。但是推完我就感到有點不對勁,于是在網上搜索了一下有沒有最新的變化,結果真找到了最新育兒休假制度實施的報道。據韓媒報道,從2019年10月1日起,妻子生孩子的男性有權得到十天的帶薪休假。了解完最新的政策,能感受到生活在資本主義水深火熱的韓國男人,不容易呀。
2019年8月,韓國國會表決通過了“男女雇用平等和一家庭兩立支援有關的法律(??????? ??? ????? ?? ??)”,以及修正了“雇用保險法(?????)”。通過兩個法律的變化,當妻子生孩子時,民間企業的男性勞動者至少可以得到十天的帶薪休假。同時,申請休假的期限也從產后30天之內,擴大到產后90天。另外,休假期間依勞動者的需求,至少可以分開一次使用。新的男性育兒休假制度,從10月1日起實施。
新的男性育兒休假制度相比舊制度有明顯的改善。按原來的制度,當妻子生孩子時,法律保障男性的育兒休假時間為五天。但是其中只有三天是帶薪休假,剩下的兩天帶不帶薪,全靠公司的裁量來決定。而且原來的制度下,要將五天的育兒休假一次性用完,除非公司和勞動者之間達成協商之外,原則上一律不能分開使用。與此同時,過去的育兒休假必須要在孩子出生后30天內申請才行,不申請就沒機會休息了。
新制度對于保障男性陪護產后的妻子,的確有非常大的改善,但是韓國民眾對新制度的“實效性”提出了質疑。不少上班族認為,雖然法律規定的很不錯,可是考慮到韓國的公司文化,很少會有人自由的使用育兒休假。畢竟在現實中,很多企業曾經在安排育兒休假的時候,并不是根據男性實際陪護女性的需求,而是根據公司的業務需求“強行”安排的日程。看來,雖然法律有所保障,但韓國男人的現實并不容易呀。
國內也有類似的制度,叫做“男方陪產假”。多數省份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規定,男方的陪產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長至10天。但這不是國家統一標準,各省有各省的規定,例如河南省的男方陪產假長達30天。雖然韓國男人的育兒休假通過法律的修正,至少保障到了10天,但實際在職場上的運用有待觀察。在韓國工作的男性朋友們記住了,妻子生孩子之后,最好是在90天之內申請育兒休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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