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正當防衛案件被判無罪釋放案例有好幾起,但是對社會的爭議還是很大的。殘疾按摩師反殺案又有最新進展了,檢方認為防衛過當,而律師則認為要求防衛恰到好處是苛刻的,那么法官究竟是怎么判斷的,殘疾按摩師最后怎么判刑。
殘疾按摩師反殺案
今年4月以來,隨著媒體報道,遼寧撫順一名殘疾按摩師于海義深夜“反殺”入室行兇男子案,引發輿論廣泛關注,于海義防衛行為是否構成無限防衛權、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成為輿論熱議的焦點。11月13日,從于海義辯護人、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殷清利處獲悉,該案定于2019年11月15日上午9時,由遼寧省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撫順市看守所法庭開庭審理。
今年44歲的于海義是一名殘疾人,在撫順一家足療店工作。根據撫順市檢察院指控,2018年9月18日凌晨2時許,于海義在其工作的撫順市新撫區五道街某足療店一樓休息時,被害人呂某在店外敲門稱要進店足療,因已過營業時間于海義未給其開門,呂某在門外推動上鎖的大門,欲進入店內。
殘疾按摩師反殺案
檢方指控,于海義返回屋內,取出折疊刀來到大門附近,呂某將門推開強行進入室內,二人廝打起來,于海義持折疊刀刺中呂某腹部一刀,致其倒地。在二樓休息的叢某、王某聽到聲音來到一樓并撥打120及110,后于海義隨120救護車將呂某送至撫順礦務局醫院,并于醫院內逃離,被害人呂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呂某系被帶刃刺器刺中上腹部造成腸系膜動脈斷裂大失血而死亡,于海義于案發后向公安機關投案。據此前媒體報道,死亡男子呂某當晚是醉酒狀態。
獲取的起訴書內容顯示,撫順市人民檢察院認為于海義行為屬于防衛行為,但鑒于被害人呂某實施不法侵害時并未使用兇器,尚未嚴重危及人身安全,而被告人于海義卻使用刀具進行防衛,并致被害人死亡,于海義并非只能采取此防衛行為才能有效制止不法侵害,對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損害,遠遠超過了僅僅使其喪失侵害能力或終止其侵害行為的程度,其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于防衛過當,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殘疾按摩師反殺案
11月13日,于海義辯護律師殷清利表示,案發時的監控視頻能夠說明,案發時呂某出現在足療店門外并拽門,動作越來越大,大門劇烈震動,一度將監控視頻信號暫停約1分鐘,“于海義被驚醒后,先是只穿內褲來到門前與呂某交談,在發現巨大危險、交流未果后,其返回取刀防衛,當其歸來后,呂某已經砸門而入,并主動毆打于海義,于海義開始還有后退動作,甚至被推到冰箱位置,冰箱有明顯震動。”
“結合案發時的特殊時間及環境,加之于海義本身身體存在殘疾的條件,貫徹站位防衛人的原則,且防衛人沒有避讓的義務,再考慮案發后于海義僅捅呂某一刀、積極救治、主動到案等表現,于海義的行為應定性為正當防衛,這樣更符合正當防衛的立法本意。”殷清利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