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遭遇騙子,這樣的報道我們做過很多。但是,這一個,太奇葩。
他是女人在相親網站上認識的,資料顯示,未婚,有房有車,國外有廠。女人和他交往兩年,未見一面,被他騙去50多萬。初次見面,他就動手動腳,揭開老底,原來是強奸慣犯。
網絡配圖 圖文無關
2017年5月,30多歲的被害人樓女士(化名)通過某相親網站認識了男子林某(化名),林某資料顯示未婚,已購房購車,父親在海外有工廠,自己國外工作五年,準備回國拓展業務。
如此光鮮,樓女士一見傾心。樓女士加了對方微信,并迅速發展成為男女朋友。
但樓女士和“高富帥”男友在一起的兩年時間里,兩人不但一面未見,男友林某還以各種五花八門的理由問她借錢。
剛開始是錢包、身份證、銀行卡丟失,后來,母親節要給雙方媽媽買翡翠手鐲,那一筆就是2萬元。
再后來,他父親在荷蘭的工廠也狀況頻出,工人被壓斷腿要賠錢,德國客戶要起訴自己產品有瑕疵要處理,參加高端峰會要繳費……
現在回想起來,當時連“買棵圣誕樹轉運”、“要在別墅里祭神”這樣荒唐的理由都提出來過,樓女士其實是要警惕了。
但是,戀愛中的女人啊,砸鍋賣鐵,甚至不惜欠下網貸公司高息貸款,也要滿足“高富帥”男友的需求,就這樣陸陸續續給了林某近50萬。
即使這樣,樓女士多次要求見面均被拒絕。
就這樣隔著手機花費巨額“網絡戀愛”了近兩年,2019年2月,林某終于同意帶樓女士見他父母,約樓女士到余姚見第一面。
樓女士非常興奮,一早便趕到了目的地,一位自稱是林某朋友的人接了她并帶她入住公寓。
到了夜里,這位“朋友”竟想強奸樓女士,最終因走廊有人路過沒有得逞。
樓女士報警,之后真相大白。
原來這位自稱是林某朋友的男子就是林某本人,不光樣貌丑陋、身無分文,甚至還是有前科的強奸慣犯。
早在2011年林某就用過類似的手段實施過強奸:他先通過交友網站結識被害人,謊稱自己是該男子朋友,受托接走被害人后,實施了強奸和搶劫。
林某因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
認識樓女士時,他剛出獄沒幾天。
目前林某被杭州拱墅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和批捕。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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