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16日消息(記者劉飛)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新修訂的《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標準近日發布,生活垃圾類別調整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4個大類。
相比于2008版標準,新版《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標準適用范圍進一步擴大,生活垃圾類別調整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4個大類和11個小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副司長劉李峰表示,隨著垃圾分類工作的深入推進,部分垃圾分類工作與目前的分類模式已不匹配,特別是廚余垃圾、濕垃圾命名等問題上,需要制定更清晰統一的標準。劉李峰說:“四個類別中,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個類別的內涵和定義、名稱都是一致的。另外一種垃圾,在上海叫濕垃圾,其他地方有的叫廚余、有的叫餐廚,命名有不太一樣的地方,在這個方面要盡快統一一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介紹,目前全國46個垃圾分類重點城市居民小區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53.9%,其中上海、廈門、寧波、廣州等14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超過70%。劉李峰介紹:“30個城市已經出臺垃圾分類地方性法規或規章,16個城市將垃圾分類列入立法計劃。中央單位、駐京部隊和各省直機關已經全面推行垃圾分類工作。浙江、福建、廣東3省已出臺地方法規,河北等13省地方法規進入立法程序。地級以上城市,現在按初步統計,三季度末,200多個已經啟動了生活垃圾分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