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是我們經常會使用的社交軟件,在方便人們聯系的同時,也是導致了很多的不好方面的產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衛星工具進行詐騙,根據最新的調查數據顯示微信成了頻繁詐騙工具。
微信頻繁詐騙工具
11月19日息,最高法發布的《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之網絡犯罪特點和趨勢》顯示,2018年,微信超過QQ成為網絡詐騙犯罪中使用最為頻繁的犯罪工具,超半數網絡詐騙案件中均有涉及應用微信實施詐騙的犯罪情節。
孫福輝介紹,據統計,被告人在實施網絡詐騙案件時,冒充他人身份實施詐騙的案件占比達31.52%,以招聘為誘餌實施詐騙的案件占比在2018年大幅上升;冒充類型的網絡詐騙案件中被告人多冒充女性或熟人;近20%的網絡詐騙案件是在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后進行的詐騙。
報告還顯示,2016年至2018年網絡犯罪案件已結4.8萬余件,案件量及在全部刑事案件總量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趨勢,2018年案件量顯著增加,同比升幅為50.91%;大部分案件分布于東南沿海,京、滬、津、渝地區法院審結網絡犯罪案件合計總量僅占6.81%;福建、浙江、山西等十地利用網絡手段實施犯罪的案件占比超過全國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