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頻繁詐騙工具?這微信不是社交工具嗎?怎么還成為了詐騙工具呢?現在的詐騙分子可謂千方百計去騙人呢,而這微信就是他們最通常的手段,通過微信去實施詐騙的案件超過半數的網絡詐騙案件,詳情我們來了解下吧!
11月19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的《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之網絡犯罪特點和趨勢》顯示,2018年,微信超過QQ成為網絡詐騙犯罪中使用最為頻繁的犯罪工具,超半數網絡詐騙案件中均有涉及應用微信實施詐騙的犯罪情節。
微信頻繁詐騙工具
孫福輝介紹,據統計,被告人在實施網絡詐騙案件時,冒充他人身份實施詐騙的案件占比達31.52%,以招聘為誘餌實施詐騙的案件占比在2018年大幅上升;冒充類型的網絡詐騙案件中被告人多冒充女性或熟人;近20%的網絡詐騙案件是在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后進行的詐騙。
此外,以網絡為工具實施詐騙的情況愈發嚴重,2017年網絡詐騙案件僅占全部詐騙案件的7.67%,2018年占比猛增至17.61%。東南沿海地區以網絡為工具實施詐騙的情況最為嚴重,全國人民法院審結網絡詐騙案件自東南向北部、中部、西部地區逐步減少。
微信頻繁詐騙工具
網絡詐騙案件平均每案涉及的被告人有3.02人,人數略高于網絡犯罪案件,超四成網絡詐騙案件為兩人及以上團伙犯罪,三人及以上共同詐騙的案件占比逐年提高;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網絡詐騙案件被告人中,有五分之一以上被判處五年以上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