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理“平等就業權糾紛案”,圖片來源 杭州互聯網法院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粟裕
11月26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浙江杭州互聯網法院獲悉,該院當日公開審理了原告閆某某訴被告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平等就業權糾紛一案,法院當庭宣判被告構成對閆某某地域歧視,侵害其平等就業權,判決被告向閆某某口頭道歉、在國家級媒體刊登道歉聲明,并賠償精神撫慰金及合理維權費用損失10000元。
2019年7月3日,小閆在求職網站上看到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招人,遂投遞簡歷,應聘該公司“法務”和“董事長助理”兩個職位。7月4日,小閆收到回復,稱她不適合上述兩個崗位,不適合原因一欄寫了“河南人”三個字。
“僅僅因為自己是河南人就被拒絕,我很氣憤”。小閆說,經慎重考慮,她決定起訴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理由是該公司招聘人員存在地域歧視行為。小閆的代理律師稱,被告的行為違反了《就業促進法》第三條“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以及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得實施就業歧視”之規定,嚴重侵害了原告的人格權和平等就業權。
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理后認為,喜來登以地域事由對小閆區別對待,而籍貫是任何人都無法自主選擇和控制的、與生俱來的“先賦因素”,在喜來登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地域要素與小閆申請的工作崗位之間存在必然內在關聯,或存在其他合法目的情況下,區分標準不具合理性。
法院認為,喜來登區別對待屬直接就業歧視,直接剝奪了小閆平等參與等被對待的就業機會,對其人格尊嚴和意志自由構成侵害,使勞動者在就業活動中產生嚴重的受侮辱感,會在不同程度上對求職者精神造成損害。
小閆主張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依法應予支持。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因“河南人”這一地域事由要素對小閆進行了差別對待,構成對原告平等就業權的侵害,酌情確定被告應賠償原告精神撫慰金及合理維權支出損失共計10000元,并向原告口頭道歉,以及在國家級媒體登報道歉。
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監庭副庭長肖芄表示,本案的判決具有現實意義,小閆因“河南人”的地域標簽受到歧視,明天其他勞動者也可能因民族、性別等事由受到不公平對待。對侵害勞動者平等就業權的歧視行為,應旗幟鮮明地給予否定,以維護法律公平正義的價值秩序及公民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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