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大 無奇不有 居然有人自稱監督員大鬧頭等艙
7月13日,在微博上被認證為“編劇”的用戶李亞玲在他的微博上說,12日,當他乘坐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飛機時,一位自稱為國航的中國監管人員向乘客尖叫 一個非常糟糕的態度。 此后,在主管的電話報告中,飛機上的幾名乘客在離開飛機后被迫接受各種調查和成績單,并停留了七個小時。
這一事件迅速引起廣泛關注。 “主管”的名字是什么? 船員和機場公安的處置是否合理? 網民們一直在談論它。 13日晚23點,微博郵報用戶表示,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已向其表示道歉并同意于周一在國航總部進行面對面溝通。
凈曝光女性聲稱是“國航監督員”報告乘客
13日上午9點,李亞玲發布了微博,揭露了一名自稱是中國國航“主管”的女士,她因未及時關閉手機而大聲斥責其他乘客,并要求 船員報告警報; 據報道,飛機上的幾名乘客被帶到機場公安局7小時。
李亞玲質疑乘客是否以監督的名義濫用權力,擾亂公共秩序。 (編者注:以下是李亞玲本人在社交媒體上的帖子,僅代表他的個人觀點。)國航否認有“主管”的立場。
航空公司有這樣的職位嗎? 13日下午2點,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在微博上評論說,國航從未設立過“主管”職位,也從未聘請任何外部人員擔任“監事”。 國航回復后,李亞玲發布了幾個微博帖子,并宣布了第二個直播視頻。 她說,早上視頻發送后,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一位小秘書發了一封私信,要求提供手機號碼和機票號碼,說要調查,但沒有。
什么是民航的“主管”?
不熟悉航空的網民一定很好奇。 據了解,國內航空公司一般聘請業內人士或頻繁的航空旅客擔任監事。 聽取強大權力的標題,實際是協助收集航空公司的短期服務板,并反饋給航空公司或民航相關部門。 改善空間,特別是服務質量主管。
因此,在13日下午,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回應稱,“從未設立過主管,沒有聘請外部人員擔任監事”是不準確的。
有公共信息作為證據 -
可以看出,這位主管不是主管。 一般而言,航空公司雇用的主管負責質量問題,而不是航空安全問題。 自封的“監督員”沒有任何權力干涉其他乘客的行為。
這次事件還有三個主要問題需要澄清。
盡管如此,仍有三個主要問題需要澄清。
首先,“主管”不是航空安全負責人,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航安全和保障條例”第7條,公民有權向 民航公安機關有預謀劫持,破壞民用航空器或其他危險民用航空。 安全行為。 婦女在飛機上的行為是否符合“條例”第7條的規定? 她的做法是否是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其他行為的報告? 這需要職能部門的明確解釋。
其次,由于“主管”不是航空安全負責人,誰負責航班的安全? 事實上,除了機組人員可以阻止乘客的危險行為外,還有航空安全人員對飛機具有安全管理權限。 航空安全官員,也稱為飛行安全官員,是指在民用航空器上執行機載安全任務的機組人員。 他們受民航公共安全系統的約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和認證。 一些安保人員可能由航空公司空乘人員服務。
安全官員的職責是保護船上人員和飛機的安全,并處理飛機上的非法干擾和干擾事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和保安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飛行中飛機的安全和保安由船長辦理。 在船長的領導下,航空安全官負責具體的安全工作。 船長,航空安全員和其他船員應嚴格履行職責,保護民用航空器及其攜帶的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第23條規定,當船長履行職責時,他可以行使下列權力:在飛機飛行中,對那些破壞航空器內命令并干擾船員正常操作的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而不是聽取 勸阻。
然后問題來了。 自稱“主管”乘客的行為是否會在他們進行大規模飛行時威脅到正常的航班秩序? 自封的“主管”是否侵犯了其他乘客的權利,她的行為應該得到什么對待? 那時,航空保安員去哪兒了?
第三個問題,根據李亞玲的描述,原來的乘務員向乘客道歉,說乘客沒有任何問題,他們會如實地說。 然而,當飛機下機時,機組人員接到電話,空乘人員攔住了幾名乘客。 乘客隨后被警方帶走,并被迫接受調查和成績單七小時。 機場公安的做法是否符合規定?
預計所有這三個問題都會得到更明確的答復,并對相關法規進行描述。
最后,順便說一句,盡管民航最近放寬了有關在航班上使用移動電話的規定。 但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還在于乘客在乘坐滑行時使用手機。 當航班滑行時,乘客無法撥打移動電話。 這條規則應該更加詳細和清晰。 否則,會有一個模糊的空間。 在此期間,一些乘客將無法控制手機。 沒有必要打電話,但與此同時,航班上的發言人并不關心。 反復讓乘客關掉電話。 從長遠來看,很容易使法規成為噱頭。 只有更嚴格的法規才能更好地遵守,航空安全更加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