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我們都說離婚是最考驗人性的時候,為了自己的利益全都撕破了臉,許多離婚人士都見識到了對方最丑惡的一面,所以離婚不死也得脫層皮!離婚分為很多種情況,其中有“和平型”的,也就是協議離婚;有“強制型”的,也就是一方想要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能拖多久?對于一方不想要離婚來說,新婚姻法出臺最狠的離婚策略,那就是分居拖延。那么一方不同意離婚能拖多久呢?下面根據新婚姻法分居6個月的相關規定,來看一方不同意離婚,最多拖延多久。
一、最狠的離婚策略
1、了解最狠的離婚策略之前,先要了解一下新婚姻法離婚規定。新婚姻法關于離婚,有以下規定:
(1)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發給離婚證。
(2)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2、若是離婚中一方想要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那么這個時候要注意離婚的策略。那么離婚要注意的策略有哪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