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婚姻法分居6個月
1、傳說新婚姻法分居6個月,就可以申請強制離婚,這一說法是錯誤的,并沒有任何的依據。目前離婚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因此,是沒有強制性離婚這一方式的。除非該婚姻本身是無效婚姻,比方說不符合法定婚齡等,進而可強制解除婚姻關系。
2、另外分居6個月,也不會自動離婚。合法婚姻關系的夫妻,長期分居多久也不會自動離婚,法律沒有類似規定。但是夫妻因為感情不合分居滿2年,可以作為夫妻感情破裂證據,由一方當事人到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應判決準許離婚。
3、若是婚姻關系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的,也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不同意離婚能拖多久?對于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只不過為了利益而勉強維持的婚姻,政策出臺了最狠的離婚策略,如果是雙方調解不成功的時候,可以通過分居的形式來離婚。但是如果分居六個月,是不能判定為離婚的,新婚姻法中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才能判定離婚。總的來說,在自己協議解決不了的情況下就通過法律來解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