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如此,我還是想盡方法去孝順婆婆,哄她開心,例如買鮮花,買衣服給她,陪她看狗血電視劇等,可她依舊不喜歡我。結婚一個月,她就開始逼老公二選一:老婆還是老媽?我輸了,一開始我不答應離婚,他們兩個人每天想盡辦法逼我:找茬和我吵架,各種謾罵侮辱,收起各種柴米油鹽吹風筒等生活用品,甚至兩個人一起動手打我,把我攆出門然后反鎖大門,無奈報警幾次,警察勸說教育了好多次,他們依然如故,折騰了四個月,我們終于離婚了。
帶著滿心傷痕與十萬補償金(由于對方不肯先付補償金,多次協商后決定,對方由律師陪同帶現金到民政局,當時我去辦手續,律師與我爸爸去點鈔,錢由我爸爸保管)收拾好行李,我回到自己家了,原本我以為我跳出火坑,誰知道后面有一個更大的火坑等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