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才發現十萬塊只剩余四萬,其他六萬被他們用光了,剩余四萬他們打算留著給我弟弟結婚用的(我弟弟今年20歲,在外地工作)我突然萬念俱灰,離婚三年了,我失去了自己的青春,就連賠償金也被自己父母拿走了,我一無所有!三年來我從未開始新的戀愛,因為我覺得很難有男人愿意接受這樣的父母,美索,我第一次覺得人生如此絕望!連自己的親生父母都這樣對我,我已經很難去相信別人了,對很多事情也失去興趣,整天郁郁寡歡,我知道這樣的狀態并不好,可是我真沒辦法當成什么都沒發生過,我應該怎么辦呢?期待您的回復,感謝!
老師回復
我想和你分享個我的親身經歷。早十年前,我的人生里也處處開奇葩,尤其是在合租的事兒上。大學剛畢業那會兒和雜志社的一個女同事A合租兩房一廳,說好一人一間房,我住有雙人床的一間房租我多出,水電煤氣物業雜費平攤。本來是挺簡單的事兒,但是因為我的忍耐變得讓我特別頭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