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女孩子不想嫁給一個知冷知熱的人?和一個不在乎自己的人過一輩子,還不如趁早離婚。之前在微博上看過一個故事。一個已婚女人,晚上想幫四歲的女兒洗澡,但女兒怎么都不肯。家人問了緣由,女兒說:“因為媽媽的肚子太嚇人。”她剖腹產,恢復時傷口沒養好,傷疤有點顯眼。童言無忌,她沒在意。但老公抱著孩子,在一旁漫不經心地說:“聽見了嗎,連女兒都嫌你丑。”她有點火,問:“你什么意思?”老公說:“我沒什么意思啊。”“你是嫌我肚子上的刀疤丑嗎?”“我沒說,是閨女說的,不就開玩笑嘛,有什么好生氣?”兩人吵起來。女兒嚇哭了,說“媽媽是瘋婆子”,并且說這是爸爸說的。她也哭了,心里委屈得不行,甚至想離婚。她覺得自己既工作又顧家,全心全意為著家,怎么就成了個“難看的瘋婆子”呢。女兒還小,可以不理解她的付出,不理解她肚子上丑陋的刀疤是生孩子時,在鬼門關走過一圈留下的痕跡。作為她的丈夫,此時若能和女兒解釋媽媽身上有刀疤的原因,讓女兒學會心疼母親,妻子定會覺得十分欣慰。可是他卻冷嘲熱諷了一句,連女兒都覺得你丑。不論是不是玩笑,在妻子心里都無異于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