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網友表示,很多的老人的婚姻,都會遭到一些子女的反對,而反對的核心問題,都是在財產的分配問題上。結婚并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情,是兩個家庭的結合,也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子女的擔心,也并非沒有道理,因為有過這樣以金錢目的結婚的老人,在婚后對老人的財產進行控制,并對老人進行虐待,最后離婚了,還要分割一部分財產。因此民政局的做法,是對的,也是為了以后的麻煩,畢竟涉及到家庭財產分割的問題。
還有一些網友表示,一些老人,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會要求繼承一部分財產,避免自己的老伴,百年之后,子女們會爭搶老人留下來的財產。但是他們的子女認為,如果真是為了愛情,你就不應該提出任何的條件,你提了條件,就是為以后爭斗財產做準備的。兩位老人,已經去了三次,具體的情況,民政局也已經告知,但是兩位老人的子女,并沒有出面。民政局按照規定,就不應該給兩位老人領取結婚證,民政局沒有錯,是應該讓兩位老人的子女,去民政局寫一個證明。甚至還有一些網友表示,李女士的行為,很可疑。怎么會寫字,就頭暈?就算自己在家練,也要不了多長時間,何必去為難民政局的工作人員?現在的簽名,又不要求你寫得很好看,對于李女士的說法,表示懷疑。有可能是兩位老人的婚姻關系,并沒有得到子女們的認可。
對于網友們的說法,小編并不完全贊同,只要兩位老人,領取結婚證的流程,符合相關規定,任何人都不能干涉婚姻自由。但是網友們有一點提的建議很好,李女士可以自己練習這三個字,只要是本人真實意愿的填寫,其他干涉不了。民政局也給了處理的方法,就是讓兩位老人的子女,寫一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