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79歲母親被58歲兒子活埋事件引起輿論持續關注。
2020年5月2日20時許,母親王某被他的大兒子用人力車拉到靖邊縣一個廢棄墓坑,兒子將母親倒進去用土活埋了。原因是因為母親殘疾,常年癱瘓在床,就不想養她了。
老母不吃不喝在墓坑里呆了三天,最后被警方解救出來送進醫院。目前恢復良好。
5月8號,老母親面對媒體首次發聲,老太太神志很清醒,她清楚自己被兒子活埋的事情,但是這個善良的母親并沒有責備兒子。
她稱現在什么也吃不下去,她就是擔心自己的兩個兒子,尤其是活埋她的大兒子馬某,她十分惦記,擔心這個孩子被判重刑。
活埋母親事件發生后,這個大兒子受到滔天的謾罵和指責。人們認為他泯滅人性,喪盡天良。但回顧他和母親的關系,這對母子其實從小就種下了因。
馬某在12歲那年喪父,母親改嫁遠赴甘肅,當時母親只帶上了弟弟妹妹,把老大馬某一人留在了靖邊,他被母親寄養給了叔父。
直到他40多歲時,母親才回來。她的第二任丈夫也死了,由于生活無著落,母親就帶著弟弟回到靖邊,一直跟弟弟住在一起。
這個弟弟身體不好,也沒有工作,是當地的貧困戶,母親呆在他身邊主要是為了照顧他。
直到去年下半年,王某年紀越來越大腿腳不便失去了自理能力,就被送到大兒子馬某家中,“但去了沒多久老人在家中摔傷,此后就再不能下床,經常在床上大小便,馬某可能是不堪忍受,最終選擇將母親活埋。”
當地人表示,馬某對母親沒有什么感情,因為12歲就被寄養了,在孩子看來,其實就是被“拋棄”了。馬某可能從小就對母親懷有恨意。
有心理學家認為,從情感的角度來說,其實這個媽媽是虧欠兒子的。馬某在成長的過程中極度缺乏母愛,現在要求他盡孝,去照顧年邁的母親,他的內心深處難免會失衡、會扭曲。
其實,孝順老人的前提條件并不是她給了你生命,而是她是否給予孩子足夠的愛。
在這起案件中,有一個細節,馬某在活埋老母時,他并沒有下死手把土踩實。在最后一刻,這個喪失了人性的兒子,動了一點惻隱之心。
他對母親充滿怨氣可以理解,但是他選擇的方式是喪心病狂的,不管是法律還是情理,都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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