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市場也是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根據租房市場的現狀,也有很多的問題。隨著問題的不斷地暴露,現在由部門出手開始整頓住房租賃市場了。那么,整頓住房租賃市場具體內容是什么?
整頓住房租賃市場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國家網信辦等6部門印發《關于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意見》充分體現了發展租賃住房、穩定市場秩序的重要導向,充分體現了租賃市場穩租金、穩預期的導向。
《意見》主要有六個方面內容: 加強從業主體管理。《意見》明確,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住房租賃企業在經營范圍中注明“房地產經紀”或“住房租賃”,轉租住房10套(間)以上的單位或個人,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住房租賃企業開業前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推送開業信息。嚴躍進表示,這將有助于企業經營合規,防范隨意操作租賃業務,同時對于一些個人房東出租房源等行為有較好的規范,使得各類房源后續能夠得到更好的監管。 加強房源信息發布管理。
整頓住房租賃市場
《意見》指出,房源信息應當滿足真實委托、真實狀況、真實價格的要求。網絡信息平臺應當核驗房源信息發布主體資格和房源必要信息。他指出,此次政策明確房源信息三要素,也是后續需要積極規范的方面,而類似價格等方面的管控也是很有必要的,否則最終將會影響租客權益。 規范租賃住房改造行為。
《意見》要求各地制定閑置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規改造為租賃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應當符合建筑、消防、環保等方面的要求。嚴躍進表示,這一點是今年比較新的內容,
相比于過去鼓勵的角度,此次政策更強調了規范的概念。從這一點看,后續改造的方向不變,但細節需要做到位。同時預計2020年各地類似商改租、工改租的相關配套政策也會相應出臺。 防范住房租賃金融風險。
整頓住房租賃市場
《意見》對住房租金貸款業務的貸款期限、貸款額度作出明確要求。加強對采取“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經營模式的高風險住房租賃企業監管。對此,他指出,租賃領域的金融風險是這兩年出現的新型金融風險,此次政策也明確指出對于此類新金融風險必須積極進行管控,預計后續在貸款期限和貸款額度等方面會有各類新要求。第二是對具體企業進行管控,類似違規模式普遍都和高杠桿收儲房源等行為有關,需要積極管控,防范風險。 建設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
整頓住房租賃市場
《意見》要求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其他租賃需求旺盛的城市應當建設完成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平臺應當具備機構備案和開業報告、房源核驗、信息發布、網簽備案等功能。嚴躍進認為,從此次政策可以看出,后續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會加強建設,此類平臺將涉及到的相關功能也具有較為積極的意義,也是相關參與租賃業務的機構所需要關注的地方。 建立多層次住房租賃糾紛調處機制。
《意見》要求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網絡信息平臺要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對租賃糾紛承擔首要調處職責。相關行業組織要積極受理住房租賃投訴,引導當事人妥善化解糾紛。嚴躍進指出,對于類似機制,既需要研究一些普通的糾紛的常規快捷問題解決機制,也需要對一些新的租賃問題進行問題的解決。類似問題的解決,能夠真正為租賃市場的發展提供更好的動力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