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新聞辦負責人說,對王思聰限制消費,并查封其名下的房產、車輛、銀行存款等財產。
據紅星新聞報道,該媒體記者22日從中國北京市二中院召開的執行主題新聞通報會上獲悉,法院向被執行人,中國萬達董事長王健林之子、萬達集團董事王思聰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并對其名下財產進行調查。
北京市二中院新聞辦負責人說,“截止到目前,因王思聰未按執行通知書要求履行還款義務,故我院已對被執行人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并查封王思聰名下的房產、車輛、銀行存款等財產?!?/p>
王思聰于11月4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1.5億余元(人民幣,下同,0.29億新幣)。之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顯示,法院已在11月19日向王思聰下達了限制消費令。
據介紹,王思聰目前已向北京市二中院申報財產。當事人反饋雙方就涉案債權履行正在協商中。
北京市二中院新聞辦負責人介紹,“下一步,我院會依法核實被執行人王思聰申報財產情況,并結合雙方協商情況,依照法律規定,適時采取相關措施?!?/p>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法院向王思聰下達的限制消費令顯示,執行申請人為嘉興璟字悌為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申請執行相關的仲裁裁決。
企查查查詢顯示,該執行申請人曾在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B輪融資中投了357.9068萬元,投資比例為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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