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清遠人大)
10月12日下午,市七屆人大法制委員會召開第十次會議。會議由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遠平主持,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羅能輝,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司法工委主任李琴等10名法制委員會組成人員參加了會議。
會議審議了《清遠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草案修改二稿)》、關于《清遠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表決通過將《清遠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草案修改二稿)》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討論,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會上,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組成人員各抒己見,圍繞辦法草案修改二稿進行了熱烈討論,針對具體條款的可操作性、可執行性以及文字表述等方面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鄭遠平要求法委在會后要認真梳理研究法委成員提出的每一條意見和建議,盡可能采納合理的意見,繼續修改完善辦法草案修改二稿,使立出來的法規體現清遠特色,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執行性,為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采寫:張永成
編輯: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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