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訊】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巨虧之中的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因為信息披露不及時和不正確,被監管部門處罰。
眾泰汽車在公告中表示,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眾泰汽車為何會被處罰?該事情源頭是來源于數年前的一次重大資產重組。
2017年,應建仁、徐美兒夫婦全資持有的鐵牛集團,通過實際控制的金馬股份,以116億元的高估值收購旗下另一資產永康眾泰,之后將上市公司更名眾泰汽車。這一“左手倒右手”的交易中,116億元的估值較永康眾泰凈資產22億元,增值約94億元,增值率為429%,由此給上市公司帶來巨額商譽。
永康眾泰當時承諾,2016-2019年經審計的扣非凈利潤分別不低于12.1億元、14.1億元、16.1億元、16.1億元。但汽車行業近年銷量下滑,加之新能源車因補貼退坡,銷量斷崖式下跌,眾泰汽車虧損不斷擴大,扣非凈利潤2016年為12.33億元,勉強完成業績承諾;2017年為13.42億元,完成率95.15%;2018年為-4.91億元,完成-30.52%。眾泰汽車2019年商譽減值61.2億元,虧損111.9億元。
2020年1月20日,眾泰汽車披露《2019年度業績預告》顯示,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60億至90億元。6月18日,公司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將金額修正為虧損108億至115億元。6月23日,公司披露年報顯示,實際業績為虧損111.9億元,與2020年1月業績預告中披露金額差異較大,公司未及時對2019年業績預告進行修正。
此外,眾泰汽車在編制2019年一季報、半年報和三季報過程中,因出現會計差錯,導致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同時虛增,信息披露不準確。
眾泰汽車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公司董事長兼總裁金浙勇、董事會秘書楊海峰、財務總監張志、時任財務總監方茂軍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對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不準確負有主要責任。
按照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前述公司及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方茂軍在眾泰汽車任職財務總監時間是2011年1月至2019年8月,前后超過7年半時間。金浙勇、楊海峰、張志仍然在公司任職。
眾泰汽車發布2020年半年度業績預告顯示,預計上半年凈虧損7.5億-10.5億元,上年同期虧損2.9億元,同比下降158.25%-261.56%。銷量方面,根據眾泰汽車公告,2020年1-6月整車生產574輛,銷售汽車1417輛。
至7月29日,眾泰汽車股價1.32元,市值僅為27億元。在可以預見的時間內,眾泰汽車應該難以扭轉頹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