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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一條緊急通知
7月13日上午,市教育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教育(教體、社會事務)局、市直相關學校及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績給學校排名并向社會公布。
各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部門、各初級中學等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向社會或無關組織、無關個人公布、提供考生成績、名次等信息。
各級各類學校除以成績單、網站(電話)查詢形式通知考生外,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公布考生中考成績;不得按中考成績給學生排名并在校內或向社會公布;不得在校外或校內社會成員可視范圍內擺放、懸掛、張貼關于中考成績的條幅、宣傳板等宣傳物品;不得通過各類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考生成績、名次等信息,不得宣傳學校中考高分率、考試平均成績、重點高中錄取率、中考“狀元”信息等。
各地各校要全面加強所屬“兩微”公眾號、QQ群和微信群的管理,規范網絡傳播秩序,本通知中嚴禁宣傳炒作的相關信息和內容一律不準在“兩微”公眾號、QQ群和微信群中進行傳播。
市教育局提醒,近日有社會自媒體號,違法向社會傳播城區初中學校中考排名等,這是違反教育部、教育廳一再強調的相關規定和通知的。
襄陽市教育局特向社會各界鄭重聲明:特此提醒廣大家長和考生切勿輕信、偏信并傳播未經證實的中考信息,以防對考生權益造成損害。對于惡意傳播虛假信息或經非法途徑獲取的招考信息的行為,市教育局將保留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鏈接:
1.2019年5月21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嚴格規范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及時、主動、準確、全面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嚴禁教育行政部門、初高中學校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或公布中高考成績排名。
2.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意見》第10條完善作業考試輔導中規定: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嚴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學生成績和排名。
3.《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 》中第四章義務教育,(十)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中規定:各級政府要把減負作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務,統籌規劃,整體推進。調整教材內容,科學設計課程難度。改革考試評價制度和學校考核辦法。規范辦學行為,建立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學率對地區和學校進行排名,不得下達升學指標。規范各種社會補習機構和教輔市場。加強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豐富學生課外及校外活動。
4、2019年3月21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通知要求:落實“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研學旅行是近幾年來比較熱的話題
因為蘊含著大量商機
無論是大型旅行社,還是教育機構
都紛紛打著“研學”的旗號
以各種方式組織學生外出研學旅行
7月12號下午,市教育局發布了
《襄陽市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實施方案》(試行)
以此來規范中小學研學旅行活動
并對種種研學亂象重拳出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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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市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實施方案(試行)
根據《教育部等11部門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教基一〔2016〕8號)、《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綜合實踐教育課程指導綱要>的通知》(教材〔2017〕4號)和《省教育廳等11部門關于轉發<教育部等11部門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的通知》(鄂教基〔2017〕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內容及措施
(一)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計劃
各中小學要結合實際,逐步把研學旅行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與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統籌考慮,促進研學旅行和學校課程有機融合。研學旅行一般安排在小學4至6年級,初中1至2年級,高中1-2年級中開展,原則上每學年累計時間:小學4至6年級4-5天,初中1至2年級5-6天,高中1-2年級5-7天,一般情況下在3至5月、9至11月等6個月中進行,學校可根據教育教學計劃和學生活動實際情況靈活安排。禁止學校在寒暑假及法定長假、小長假期間安排研學旅行。原則上,小學、初中、高中學段分別在本縣域、市域、省域范圍內開展活動。要堅持學生全員參與的原則,通過整年級、整班集體行動的方式進行,學校應安排管理人員、校醫或聘請醫護人員隨行,每班配備3人左右的隨行教師。學校管理人員、教師和工作人員組織參與研學旅行活動計入教育教學工作量。如學生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必須由家長出具請假條,經同意后,由家長切實履行監護責任,妥善安排學生的學習生活。
(二)建立研學服務準入機制
教育部門牽頭,聯合相關部門,根據《國家旅游局<研學旅行服務規范>》(LB/T 054-2016)和《省教育廳、省旅游委、省文化廳關于印發<湖北省中小學研學旅行服務單位基本條件>的通知》(鄂教基[2018]1號)要求,建立研學服務準入機制。
1、遴選研學旅行基地(營地)。建立基地(營地)準入標準、退出機制和評價體系。鼓勵全市各部門發揮自身優勢,整合自然和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紅色教育資源、大型公共設施、知名院校、工礦企業、科研機構、綜合實踐基地等,建設一批安全適宜、主題鮮明、體驗豐富的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基地(營地),予以認定授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分學段精心打造3-5條面向本區域的示范性研學旅行精品線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聯互通的研學旅行網,為學校開展研學旅行提供菜單式服務。各學校開展的研學旅行應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命名的基地、營地開展。學生原則上在研學點就近的研學營地集中食宿,確保學生食宿安全。
2、推薦研學旅行社。探索建立旅行社準入標準、退出機制和考核機制。公示一批有資質的旅行社作為我市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推薦旅行社。各學校開展的研學旅行活動如需與旅行社合作,應在推薦的旅行社中選擇。被推薦的旅行社應成立專門的研學旅行部門,培育和建立針對學生不同年齡和不同研學主題的專業導游隊伍;應對導游進行安全風險及應急救援技能培訓;應負責對學生進行風險提示和安全培訓。
3、推薦道路運輸企業。公示一批有資質的道路運輸企業作為我市中小學研學旅行推薦道路運輸企業。各學校在開展研學旅行活動過程中如需車輛服務,應在推薦的道路運輸企業中選擇。
所有參與研學服務的機構應與學校、家長委員會協商制定研學旅行方案,確定優惠的研學旅行服務收費標準,對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進行費用減免。
(三)開發研學旅行課程。教研部門、研學旅行基地(營地)、研學旅行服務機構等都可以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湖北省中小學研學旅行課程指南(試行)>的通知》(鄂教基[2018]5號)要求,開發研學旅行課程,并對課程質量負責。教研部門指導各地結合學段特點和地域特色做好研學旅行課程開發工作,加強研學課程的審核和動態監管,逐步建立小學階段以鄉土縣情為主、初中階段以市情省情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為主的研學旅行活動課程體系;建立專題臺賬,做好研學旅行課程的實施和評價,避免“只旅不學”或“只學不旅”現象。
(四)完善家長委員會制度。各地各學校要健全完善家長委員會制度,分班級、年級、學校逐級建立健全家長委員會,邀請家長委員會代表參與研學旅行全過程:參與研學旅行方案制定及服務單位、接待單位的選定;學校、家長委員會共同與旅行社(或交通服務公司)、基地(營地)簽訂協議書,明確安全責任、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家長委員會負責相關費用的收支并向全體家長公示;邀請適當的家長志愿者參與學生研學旅行,配合做好學生活動的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并對研學旅行全過程中學校、旅行社、基地落實各項工作情況進行監督。
(五)落實研學活動經費。各級各部門密切配合,切實落實研學旅行各環節優惠舉措。各地可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籌措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經費,探索建立政府、學校、社會、家庭共同承擔的多元化經費籌措機制。鼓勵通過社會捐贈、公益性活動等形式支持開展研學旅行。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統籌協調。成立襄陽市中小學研學旅行工作協調小組,負責我市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統籌規劃和管理指導,推動形成符合我市實際的研學旅行管理模式和規章制度。各地要參照市研學旅行工作協調小組,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各中小學要建立校長負總責,分管副校長具體抓,共青團(少先隊)及家長委員會具體實施,學校各處(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把相關職責進行層層分解,切實加強對研學旅行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規劃。
(二)規范組織管理。各地在推進研學旅行工作中,要注重規范管理,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則建立健全審批制度,按照工作有計劃、外出有方案、應急有預案、行前有備案、結束有總結的“五有工作”模式,制定中小學研學旅行工作規程。建立健全研學旅行活動組織模式,由學校擬定活動計劃和方案,按管理權限報教育行政部門核查、備案,通過家長委員會、致家長一封信或召開家長會等形式告知家長活動相關內容和信息,與家長簽訂明確學校、家長、學生責任權力的責任書,委托開展的學校要與受委托單位簽訂委托合同或協議,制定各類應急處置預案,確保研學旅行在嚴密的組織保障下進行。
(三)建立安全保障。研究制訂科學有效的中小學研學旅行安全保障方案,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實施分級備案制度。學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確認出行師生、隨行家長購買意外傷害險。要把研學旅行的安全風險納入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中,必須足額投保校方責任險,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與參與研學旅行的機構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方責任。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對各學校上報的研學旅行主題活動方案(含保單信息)和安全預案進行審查、備案;建立健全與旅游、交通、公安、市場監管、保險等部門的安全協調機制,并在活動前做好與相關部門的工作對接。
(四)強化考核評價。建立健全中小學生參加研學旅行的評價機制,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學校組織情況進行評價,研學基地和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評價,學校和學生、家長負責對旅行社、道路運輸企業、基地進行評價。評價結果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學校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和研學旅行社、道路運輸企業、基地考評內容。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積極宣傳研學旅行的重要意義,為研學旅行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共青團組織要將各類青少年實踐體驗活動與研學旅行有機結合起來,積極倡導廣大青年參與研學旅行志愿服務活動。各地要積極培育創建一批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示范學校,典型引路,做好示范。要積極探索有效形式,學習借鑒省內外先進經驗,提高區域研學旅行質量,推動我市研學旅行工作健康發展。
成員單位職責
由襄陽市教育局牽頭,市發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襄陽銀保監分局、團市委、市科協、襄陽車站等相關部門參與配合,建立一套規范管理、責任清晰、保障安全的研學旅行工作機制。具體職責如下:
市教育局:負責加強與各部門聯系溝通,制定配套文件,明確政策要求,組織召開協調工作會議;將研學旅行納入學校課程計劃,納入教育督導項目,形成工作常態;組織開展相關督導檢查,匯總情況、上報信息、定期通報。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將研學旅行、營地建設納入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規劃。
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與教育等部門聯合建立研學服務準入機制,將研學旅行納入旅行社業務管理,引導旅游相關單位開辟綠色通道,做好研學旅行服務、接待工作,確保行業誠信。協調相關場館、景區、景點對中小學生開展研學旅行活動實行門票優惠政策,提供優質研學服務。
市財政局:研學旅行工作經費,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擔。隸屬市直中小學研學旅行工作經費,從市級教育專項資金基數中統籌安排并由市教育局編入年度專項預算。
市公安局:配合學校做好師生安全教育工作。學校組織研學旅行出發前,由學校所在地公安部門配合學校開展安全專題教育,強化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對研學旅行涉及的住宿等公共經營場所由屬地公安機關加強安全監督;依法查處接送學生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與教育等部門聯合建立研學服務準入機制,督促有關運輸企業做好學生出行交通工具的安全檢查;積極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安排好運力,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兒童票價優惠政策。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加強對研學旅行收費工作的事中事后監管,督促落實交通、旅游等方面價格優惠政策,查處違規亂收費行為。加強對本地研學旅行基地(營地)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研學旅行人員生命健康受到損害或嚴重威脅等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援工作;做好研學旅行基地(營地)醫療站點、飲水安全等工作督查,必要時應設立駐點醫療站點。
中國銀保監會襄陽監管分局:負責加強對市保險行業協會、保險公司的指導,監督保險公司嚴格履行保險合同,提高理賠服務效率,維護參保師生的合法保險權益。
共青團市委:充分發揮團委、少先隊的組織優勢,協助做好研學旅行活動;充分發揮志愿者協會、各類社團優勢,協助基地(營地)做好研學旅行優質服務。
市科學技術協會:協調科技類基地(營地)、科技類資源支持研學旅行工作,負責指導研學旅行中科技相關活動。
襄陽車站:負責研學旅行鐵路運輸協調工作。
《今日播報》話題討論
拉美步行街商業區的物業公司,為管三車亂停放,把亂停車輛拖離,車主交20元拖車費用才能取回車。對此,有人認為,物業公司無權拖車,收拖車費更是于法無據,車主應該舉報;也有人認為,三車亂停確實難管,物業這樣能倒逼車主規范停車,也可以理解。你認為物業對亂停三車拖離,并收取拖車費的做法合適嗎?對于管理三車亂停,你有什么好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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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陳建波、鄒云鄂
襄陽廣電全媒體記者:方兵 編輯:楊大華
責任編輯:曾雄飛 校對:代麗思
審核:楊平、艾志紅
愿孩子暑期生活豐富多彩的同時
也要安安全全的
暑期付費活動最好也物美價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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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