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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網友在論壇發帖到:我小孩現快6歲了,戶口南部縣建興鎮,屬多重一級殘疾,從小體弱多病。由于她不能生活不能自理不能沒人照顧,所以家里只有她爸爸一人工作,家里賺的錢基本上都是給她看病用了。家里的農村基本醫療只能住院才能報銷而且報銷很低,門診用不了,每次看病高額的醫藥費都會讓他爸跟我爭吵不已。
網友原帖↓↓↓
因為我老公家里還有一個重度癲癇的弟弟跟胃癌的父親和體弱多病的母親,這讓他壓力很大,覺得自己的工資都不夠小孩看病用,想給小孩申請一個低保減輕下家里的情況,可村干部說沒有名額了不能申請!該怎么辦呢?請求政府幫忙。
對此,建興鎮人民政府回復稱:
農村低保是動態管理,由本人或監護人首先向村委會申請,申請后村在變更低保時要入戶調查,調查家庭人均年純收入情況,農村低于3720元,城鎮人均年均收入低于6000元,村上按三議工作評議后可納入低保。
回復原文↓↓↓
以下摘自2014年南部縣人民政府網發布的《南部縣城鄉低保申請條件和辦理程序》
申報流程:
1、戶主或其代理人以家庭為單位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提出書面申請
2、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對申請家庭入戶調查
3、群眾民主評議
4、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公示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審核結果
5、縣民政局對鄉鎮(街道辦)上報的低保調查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審批
6、縣財政局撥付資金到縣信用聯社打卡直發
申報資料:
1、申請書;
2、戶口簿、身份證,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不符合申報或享受的情況:
1、國家公職人員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村(居)委會干部及家屬和未成年子女;
2、離退休人員及配偶,包括失地農轉非后進入社保現已領取養老金的;
3、擁有私家車和運營車的;
4、擁有空調、電腦、34英寸以上彩電等高檔電器的;
5、非搬遷原因購買商品房,裝修豪華的;
6、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選擇高收費學校讀書的;
7、有口面出租并且租金較高的;
8、年齡在25至45歲之間,身體健康、有正當職業和較穩定收入,無重大疾病、無殘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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