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經市政府同意,從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每人每月148元提高至170元,近日,記者從縣人社局獲悉,我縣已于上個月29日將補發部分全部發放到位。
為了更好地保障城鄉老年居民基本生活,我市從2013年起,逐年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并列入每年市政府十件民生惠民實事。
經過連續七年調整,從2012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今年的170元,共增加115元,增長209%;今年調整后,比2018年增加22元,增長14.9%。市民對于這項舉措紛紛拍手叫好
據了解,目前我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最低標準調整工作已全部完成,涉及調整人數81358人,發放金額886萬元,1-4月提高基礎養老金差額已在5月29日一次性補發到位,5月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也已按新標準足額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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