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一份事關ofo運營主體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東峽大通)的裁定書,裁定書顯示,東峽大通名下已無可執行財產。
(來源:裁判文書網)
這份落款為今年5月7日的裁定書顯示,天津富士達自行車工業有限公司(天津富士達)與東峽大通曾現買賣糾紛,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天津高院)作出民事調解書,東峽大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天津富士達于是向天津高院申請執行,執行標的為2.5億元。
在執行過程中,法院稱東峽大通“名下無房產及土地使用權、無對外投資、無車輛,雖開設了銀行賬戶,但已被其他法院凍結或賬戶無余額。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總對總’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了查詢,系統反饋查詢信息為無財產。”
法院到東峽大通住所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安車輛管理部門進行傳統查控,發現其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天津富士達亦無東峽大通的財產線索提供,法院亦已對東峽大通申報的財產進行核對,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已向東峽大通發出限制消費令。
根據上述情概況,法院終結了該次執行程序,并稱天津富士達發現東峽大通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而早在今年1月11日,天津科林自行車有限公司與東峽大通現買賣合同糾紛結案通知書中,執行法院已表示,經網絡查詢,東峽大通名下已無標的物可實施保全。
東峽大通法定代表人也因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而受到影響。
6月12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信息顯示,因東峽大通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陳正江出境。陳正江于去年10月接替ofo創始人戴威成為東峽大通法定代表人。
2018年12月4日,法院對東峽大通作出“限制消費令”,限制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戴威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來源: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東峽大通名下共13條失信信息,其中12條立案時間為今年。
此前據媒體披露,向ofo申請退押金人數已經上升至1500萬人以上,按照199元的押金計算,累計金額近3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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