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最近這個江西鷹潭殺害案非常熱門!網上各種聲音都有,有站男方的,有站女方的。但是事情究竟是哪個地方的問題呢?接下來老西紅柿我把事情完完整整的梳理一遍,避免以后再次出現類似的慘烈事件!
2019年2月12日,女主葉芳相親遇到了男主許俊。在當地鄉村地帶大多數女孩子二十一歲左右都早已經結婚成家!這個時候葉芳23歲,許俊已經到了25歲!面對當地風俗環境影響下,他們的父母更是迫不及待想讓自己的孩子遇到對眼兒盡早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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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面后的第二天,許俊約葉芳去逛街,兩人在鷹潭市“逛街、吃飯、看電影”,晚上再送她回家。過了幾天,媒婆開始找許家商量結婚彩禮。
“定親”前兩天,葉芳也對閨蜜說過,她想延期,但箭在弦上不得不發,“總感覺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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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葉芳和十個左右的娘家人到了許俊家,這叫“認門”。她接過了見面禮,是4萬元人民幣。
3月2日,兩家人又吃了定親飯。兩家共來了60多個人,家里準備的彩禮是22.8萬,直接在桌上攤開現金。葉芳收下改口
在當地,很多小兩口并不需要去領證,一般定親之后就是相當于“過門”,退親即是相當于“離婚”!
“定親”辦成了,在當地,這就意味著兩人已經成立了新的家庭,走結婚程序領證的情況倒很少見。
可好景不長葉芳慢慢發現許俊的二十多萬積蓄,是沒有的,甚至花費的錢中有30萬左右是找親戚朋友,以及抵押了兩處房產后在銀行處貸款“借”來的!這和當初媒婆與許俊所說并不屬實!甚至許俊表示道:“我不騙你,我如何才能把你娶到手?”這一信息無疑讓葉芳如墜冰窟,最后慢慢關系惡化,隨后在“過門”的十多天后,葉芳執意回到娘家,再不去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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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地娶親,男方在婚前說些“小謊”,婚后一起打工還債的現象很普遍,他們早就見怪不怪。在鴻塘鎮,一些村莊男女比例接近7:3,甚至旁邊的一些村子的人去外地找媳婦兒!
如此嚴重的比例失調,以及媒婆的哄抬讓每一年的彩禮不斷上升,據當地村名稱:“去年最低的彩禮還是18.8萬,今年已經沒有低于20萬的了。”
彩禮錢一般是媒婆中間人商定的,兩家同意的。
葉芳回家當天是4月1日,此后十幾天,許俊每天都到葉家,試圖接回葉芳,但一直沒有成功。期間葉芳也透露過許俊存在暴力傾向,但是母親也只是不太在意的樣子。在母親的鼓勵、媳婦娘家人的默許下,許俊仍舊每天出入葉家。
在鴻塘鎮到葉家村之間的4.6公里鄉村公路上奔波往復。剛開始許俊騎電動車,后來媒婆說買了車就能接回去,他又零首付貸款13萬買了一輛原價9萬元的汽車。
葉芳遭遇兇殺前的兩天,4月10日晚,葉芳想要放棄這段關系了,兩人開始確定彩禮的數目。葉芳她提出來退還彩禮,許俊質問,你有那么多錢還我嗎?葉芳說,她就是出去打工一點點還,也要還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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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許俊提出的退還數額是40萬元,葉芳提出的是32萬元,中間相差的8萬元!許俊說這里面交往之后,請客吃飯、看電影,還有定親酒席加起來的錢。但是按照當地規矩,婚事不成,女方需要退回彩禮和買金子用的錢。以這種算法,葉家需要退還的是22.8萬彩禮和3.5萬“六金”錢,共26.3萬。至于別的費用,如改口費、見面禮、各種紅包,本就不屬于退還之列。葉家表示:32萬已是仁至義盡了,不懂許俊為什么還不滿足!許俊多次到葉家商量,葉母回答:“你抓我女兒回去,錢就給我們用掉了”。
最后矛盾升級,直到出事之前,幾乎所有人都覺得還有希望,兩家人試圖勸葉葉回到男方家,32萬或40萬的方案,都只在葉芳和許俊商量中。而這些討論,雙方家長都還不知情。
雙方家長從沒想過退還彩禮,血案就發生了。4月12日下午,許俊手持菜刀,在葉芳的房間內,朝她連刺下去。葉芳就這樣最后被殺害肢解……
短短22天,葉葉和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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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從不相識變成了名義上的夫妻。
59天后的4月12日,許俊殺了葉芳。
案發前,他曾對朋友說,“就是還了賬(彩禮),我也要把她殺掉”。
案發后許俊將事情告訴了葉母,隨后許俊打電話自首……
老柿觀點:
從相識到相知再到出事,時間前前后后只有簡單的兩個月,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對兩個人都是煎熬!許俊在一個索要天價彩禮的農村里,在這樣的環境里,為了能讓自己盡快卸掉來自父母催婚的壓力,只好貸款借錢早點結婚……不論他是否存在其他的苦衷,但是殺了人那就是殺了人,這是無法洗掉的!
葉芳可能更可憐,本來就談不上喜歡,結果還來一出“天降巨貸”的“驚喜”!任何人面對這樣的情況都得發怵吧?再加上男生可能有點暴力傾向,我惹不起,我至少躲得起吧?
明明都這樣了,可女方父母還在攛掇著讓男方把自己女兒抓過去……那就退還彩禮吧,結了婚的,如果覺得不幸福過不下去了都有權利選擇離婚,更何況是這樣還沒領過證的呢?最后因為錢的原因被殺害。
包辦婚姻!互相攀比!天價彩禮!重男輕女 !有些東西存在,不代表就一定合理!
男孩破釜沉舟娶妻,負債累累,人生不如意最后失智。
女孩意識不被重視,包辦婚姻,被許俊肢解殘忍殺害。
父母心安理得收禮,放心去用,快快點抓我女兒回去。
這世上只有一種病,那就是窮病!——《我不是藥神》
我身邊就有個在“重男輕女”環境下長大的女孩,她告訴我,她這輩子最正確的事情就是從山里考出來了,不然她就會像其她那女孩一樣被家里嫁出去,換彩禮,給哥哥建房子娶媳婦兒.......出來后才發現很多事情是可以拒絕避免的,不然她這一生可就完了 !
不是所有女孩子都有資格出生,不是所有女孩子都能衣食無憂的長大,也不是所有女孩子都能受到良好教育。她們自出生那一刻起,她的父母就已經幾乎決定了她們一生的悲苦命運。她們生來就好似一個瘟神,她們被嫌棄,被排擠,被唾棄,甚至連自己的婚姻都做不了主,被她們父母當做換取現金的籌碼!就好像她們一生唯一的用處只是換金錢而已......
回到事件本身,葉芳事件只是目前社會現狀之一而已,或許還有許多人還在婚姻之中飽受痛苦......
?借用姚明公益里面的一句話“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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