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有的關系是十分復雜的,一般請求工況下,遺產繼承在沒有父母的情況下,由自己的孩子繼承,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近日,卻是出現了一套房17名繼承人的情況,這是怎么回事?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一套房17名繼承人
房子的主人老王夫婦一共有七個孩子,老王的老伴則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就已經去世了,在2003年老王也去是了。在老王離開這個世界之后,兄妹七個人一位留下來的房子就是他們的,在兄弟姐妹商量之后,決定把房子留給小妹妹王女士以便以后幾個兄弟姐妹的相聚。
一套房17名繼承人
但是沒有想到的是到了公證處,公證員例行詢問了王女士一家的成員情況后發現,王女士還有一名繼外婆,由此牽出了這套房子的17名繼承人。 這17名繼承人是怎么來的?在法律上,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繼承人。而繼外婆嫁入外公家時,王女士的母親尚未成年,她對王女士的母親也盡了撫養義務,兩人形成了撫養關系。王女士母親去世后,繼外婆并沒有表示放棄繼承,在法律形成了轉繼承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