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王巍)1月8日,由于導演陳凱歌在一起名譽權案敗訴后拒不道歉,北京海淀法院刊登公告公布了判決書部分內容。今日(1月9日),新京報記者了解到,陳凱歌委托律師對此案進行說明,其稱未收到法院傳票,對判決結果并不知情,將委托律師與法院聯系盡快履行判決。
新京報此前報道,據法院公告,導演陳凱歌被認定在2009年出版的回憶錄中構成了對當事人邱路光的侵權。此后陳凱歌拒不道歉。2019年1月8日,海淀法院公告表示,因陳凱歌拒絕履行判決中書面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的義務,根據當事人邱路光申請,法院刊登判決書部分內容向社會公示。
圖來自星權律師事務所
1月8日當天,陳凱歌委托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對外發布《關于陳凱歌導演涉訴名譽權糾紛案件的情況說明》。說明稱,2019年1月8日,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在《法制日報》刊登公告,公布了陳凱歌涉嫌侵犯邱路光名譽權案件判決書的部分內容,從而引發網絡平臺出現“陳凱歌拒絕道歉”等相關言論,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接受陳凱歌導演委托,指派顧若平律師就其名譽權糾紛一案作情況說明。
顧若平律師與陳凱歌進行溝通后獲悉,對于本案件,陳凱歌導演并未收到法院傳票,故未能參加庭審,對該案判決情況不知情。同時,陳凱歌導演委托顧若平律師盡快與法院取得聯系,先行履行生效判決的內容,將執行款項匯至法院指定賬戶,并根據判決要求聯系相關媒體刊登法院出具的公告內容。
新京報記者 王巍
編輯 潘佳錕 校對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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