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很多人都喜歡捐獻,只因為想要幫助更多想要幫助的人,但是大家并不知道背后程序到底是怎樣的。最近有一死者肝腎被假捐獻,引起大家的關注,并不是通過正常途徑捐獻,而是醫生私自買賣器官,還給家屬20萬的封口費,如今6名醫護涉侮辱尸體罪被捕了。
死者肝腎被假捐獻究竟是怎么回事,醫生為什么要這么做,而且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也證實捐獻是假的,因為在紅十字會的登記上沒有顯示,是醫生的個人行為。據懷遠縣公安局政工室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案由市、縣兩級公安聯合調查,目前仍在偵辦中。
死者肝腎被假捐獻
李萍的小兒子石祥林說在2018年2月10日晚上,他責怪哥哥石某在外面惹事,兩人電話中發生爭吵。沒想到這次爭吵竟釀發悲劇。第二天凌晨,石某持一把斧頭,將母親和石祥林一家三口砍傷。該案后來的法醫鑒定顯示,53歲的李萍重度顱腦損傷死亡;石祥林頭部、腹部均受重傷,他妻子輕傷,他6歲的兒子頭部重傷。石某是一名精神分裂癥患者,他被以故意殺人罪判刑十四年八個月。李萍死亡前,與石祥林等4名傷者均被送往懷遠縣人民醫院救治。傷情嚴重的李萍,被送進了懷遠縣人民醫院的重癥醫學科(ICU)。病歷資料記載,李萍入院后的第5日——2018年2月15日凌晨,她已處于腦死亡狀態,自主呼吸消失,生命垂危。
死者肝腎被假捐獻
醫師楊素勛要求放棄治療,而且還要求捐獻,費用是20萬的補助費,這是在病歷上有紀錄的。懷遠縣公安司法鑒定中心的《法醫學尸體檢驗鑒定書》顯示, 打開李萍腹腔后,“肝臟缺如,殘端縫合;雙側腎臟缺如,殘端縫合。”警方作出的尸檢鑒定書還記載了李萍“捐獻器官獲取見證記錄”,上面顯示,器官獲取5天后的2018年2月20日,北京一家醫院在移植手術前對李萍的肝臟進行了病理檢查;2018年2月24日,天津一家醫院對李萍的雙側腎臟,也進行了移植前的病理檢查。在器官摘取的前一天,李萍的丈夫和女兒在一張“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上簽了名。但這張登記表后來引起了石祥林的懷疑。石祥林說,他后來知道,母親捐獻器官的事是楊素勛經辦的。
于是,石祥林向楊素勛詢問母親器官捐獻的手續資料。楊素勛通過微信向石祥林發了4張照片——有2張是石祥林父親、妹妹在醫院簽字的照片,另一張是轉賬記錄,還有一張是“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登記表上有石祥林父親、妹妹的簽字和手印,落款時間是2018年2月14日——李萍肝腎被摘取的前一天。表上除了個人信息填寫,還打印了幾行字,其中注明:“同意并完全代表捐獻者作出死后無償捐獻下列器官的決定”,后面一行在“腎臟”“肝臟”兩處方框劃了“√”。不過,這張“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上,“登記單位”和“編號”一欄都未填寫,“印章”處也是空白。
石祥林覺得母親的器官捐獻“有問題”。2018年5月,他去了趟北京,找到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他們后來回復我,只要按正常渠道捐獻的,他們系統里都能查到,但我媽媽的查不到。”石祥林說。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一份書面材料顯示,石祥林母親李萍的器官捐獻,紅十字會人員沒有參與,且未通過正常渠道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