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強調,被上訴人賴云龍在8月13日至14日期內,于香港機場與別的不知名人物參加不法結集,執行了攪亂紀律的個人行為,詳案毀壞社會發展平靜;并與別的不知名人物在香港機場G位安全通道一塊兒不法及故意損害付國豪;及其在香港機場J位安全通道周邊圍攻付國豪,對他導致了人體損害。
襲擊記者保釋被拒 兇手提出保釋被拒絕的原因是什么
控方強調,被上訴人賴云龍涉及到另一塊兒因涉嫌在沙田襲警的案子,其再次發生相近案子的概率很大。除此之外,因為在香港機場產生的案子涉及到別的不知名人物,因此必須大量時間查詢監控視頻,以確定是不是有別的涉案人員人員,期待法院能夠將案子推遲案件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