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被違規(guī)修繕現狀 圖片來源: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
人民網曲靖6月4日電(薛丹)今年5月初,云南省羅平縣文物部門發(fā)現,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樂峰天主堂被擅自進行揭頂維修。發(fā)現這一情況后,當地立即責令工程停工。近日,相關部門組織人員赴實地查看情況。
據了解,樂峰天主堂管理委員會相關人員在沒有向任何單位請示,也沒有向任何單位提交勘察報告和維修方案的情況下,擅自對建筑進行揭頂維修,將原建筑椽子和檁條拆除更換為現代材料,將原屋頂青瓦更換為現代琉璃瓦。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會同羅平縣文物保護部門通過調查并討論決定:首先停止天主堂教管會的擅自修繕工作,并將已拆除的材料構件進行妥當保護;同時聘請有古建維修資質的單位出具專業(yè)的修繕方案并進行施工,修繕的資金來源問題尚待進一步解決。
樂峰天主堂始位于羅平縣富樂鎮(zhèn)樂峰村西北邊,由前堂、中堂、祭臺、女殿、男殿五部分組成,占地面積2519平方米,為清光緒十三年(1887)法國傳教士司鐸到羅平富樂傳教建蓋。樂峰天主堂結合了中西方建筑風格,具有地方史、建筑史和民族史方面的重要價值,在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中發(fā)現后,于2013年公布為曲靖市第二批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修繕,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對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應當報登記的縣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批準。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遷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保養(yǎng)、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
被拆下的原建筑檁條 圖片來源: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
人民網曲靖6月4日電(薛丹)今年5月初,云南省羅平縣文物部門發(fā)現,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樂峰天主堂被擅自進行揭頂維修。發(fā)現這一情況后,當地立即責令工程停工。近日,相關部門組織人員赴實地查看情況。
據了解,樂峰天主堂管理委員會相關人員在沒有向任何單位請示,也沒有向任何單位提交勘察報告和維修方案的情況下,擅自對建筑進行揭頂維修,將原建筑椽子和檁條拆除更換為現代材料,將原屋頂青瓦更換為現代琉璃瓦。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會同羅平縣文物保護部門通過調查并討論決定:首先停止天主堂教管會的擅自修繕工作,并將已拆除的材料構件進行妥當保護;同時聘請有古建維修資質的單位出具專業(yè)的修繕方案并進行施工,修繕的資金來源問題尚待進一步解決。
樂峰天主堂始位于羅平縣富樂鎮(zhèn)樂峰村西北邊,由前堂、中堂、祭臺、女殿、男殿五部分組成,占地面積2519平方米,為清光緒十三年(1887)法國傳教士司鐸到羅平富樂傳教建蓋。樂峰天主堂結合了中西方建筑風格,具有地方史、建筑史和民族史方面的重要價值,在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中發(fā)現后,于2013年公布為曲靖市第二批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修繕,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對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應當報登記的縣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批準。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遷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保養(yǎng)、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
作者:劉凱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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