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王曉慧 北京報道
8月30日,由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康養百人論壇學術委員會指導,《華夏時報》、水皮雜談、康養百人主辦的“聚焦高質量發展——2019康養產業領袖峰會暨社會責任年會”在京召開。本次峰會主題突出企業社會責任,落實企業高質量發展,為民生高質量服務。
“我國實行多層次養老金制度,與國際上所講的多支柱模式基本吻合。不過,跟發達國家相比,我們養老金的結構發展尚不平衡,需要大力發展第二、三支柱。我們要加快結構改革,第二支柱、第三支柱仍然作為補充是不行的,二、三支柱和第一支柱同樣重要,擁有巨大的發展潛力。”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秘書長董克用在論壇上表示。
我國已經建立了覆蓋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的養老金制度體系,其中,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為例,第一支柱是由政府兜底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第二支柱是由企業與個人共同繳費的職業養老金制度,包括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第三支柱是政府提供稅收優惠,個人自愿參加的個人養老金制度。
已進入老齡化社會
在人口結構轉變、經濟與社會快速發展的進程中,人口老齡化已經成為中國社會的客觀現實。
“按照國際的標準,老齡化社會有兩個標準,一是60歲以上的人口占全部人口的10%,二是65歲以上的人口占全部人口的7%。按照聯合國人口司的數據,2000年,中國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為6.9%,同樣,那一年60歲以上的人口也正好占到全國人口的10%。所以,我們在本世紀初就已進入到了老齡化社會。”董克用表示。在上個世紀末,平均的養老金水平和平均的在職工資的比例曾達到過80%,比如,社會平均工資為1萬元,退休金就能拿8000元,而如今的替代率只有44%、45%、46%,所以,很多的退休人員就總是希望每年能多漲一點養老金。
那么,如何保障養老金的可持續性?第二和第三支柱的情況又是如何?
“養老金的‘三支柱’要平衡發展。我們的企業年金一開始發展不錯,但現在基本停滯了。同時,我們的就業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這些年來,雖然總人口還沒有達到頂峰,但城鄉就業的人數一直在增長,特別是城鎮個體就業者,到2017年已經接近1個億。不過,個體勞動者可以參加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卻不可能參加第二支柱,因為第二支柱是企業和機構主導的,個人沒法參加。所以,一億城鎮個體就業者是不能參加第二支柱的。”董克用稱。
據記者了解,截至2018年底,我國二支柱企業年金結余1.48萬億元,覆蓋員工數只有2400萬。同時,近幾年企業年金的企業數和員工數增長均并不明顯,年金規模提升主要來自于原來覆蓋員工繼續繳費和一部分投資受益。然而,目前企業年金覆蓋面僅7%左右,而美國的企業年金制度覆蓋率則超過60%。除此之外,我國的第三支柱起步較晚,2014年4月相關部門聯合發布個人稅收遞延商業保險辦法,第三支柱才在中國正式落地。試點中,基金和保險機構積極推廣,形成規模和個人自覺繳費意識還有待提升。
“跟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養老金的結構有待完善。比如,美國和中國兩個大國的比較,美國也是有公共養老金、職業養老金和個人養老金的國家。從比重上來看,2017年底他們的二、三支柱存了28.9萬億美金,這個錢相當于美國當年GDP的134%,相比而言,我國的二、三支柱的儲備較少,相當于當年GDP的1.06%。”不過,董克用同樣表示,改革的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比如,美國如此大規模的養老金儲備,也是從上個世紀70年代通過養老金法案之后才慢慢積累起來的,他們花了40年的時間才形成了今天的規模。
即便如此,從現實來看,只靠第一支柱已無法支撐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第二、三支柱亟需全面發展。
推進養老金結構性改革
對于我國來說,老齡化不是只是一個高峰,而將是長期存在的“高原”,為此,應著力推進養老金結構性改革,針對養老金結構性問題、跳出以現收現付社會統籌養老金為主的體制局限,從構建現代養老金體系整體入手、積極發展多支柱多層次養老金體系。
雖然,經過多年發展,央企、大型國企等企業年金傳統優勢市場的容量已接近飽和,每年可發展的企業年金客戶絕對量在迅速減少,但是,作為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第二支柱的新生力量,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相關政策推出4年多,取得相當不錯的進展。根據最近公開信息,有兩大數據值得關注。一是覆蓋率高。目前加入職業年金的職工人數為2970萬人,覆蓋率達82%。二是繳費率高,繳費率達96.5%。
曾有多名專家表示,職業年金的“鲇魚效應”有利于攪動養老金市場,倒逼企業年金制度的優化與完善。而作為起步較晚的第三支柱,也仍有較大的上升空間。
早在2018年4月12日,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正式敲定養老稅收優惠政策試點,試點區域包括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試點自2018年5月1日開始,對試點地區個人通過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一定標準內稅前扣除。
從該試點的細節來看,試點期限為一年,最大稅前抵扣額為每月人民幣1000元。業界認為,該政策短期正面影響有限,但是長期增長貢獻可期。
“如今,5月1號已經過去了,至今并沒有全面推開。試點情況不太好是因為它是產品制,先買產品,將來再退稅。不過,我們受委托做了一個課題,已經上交給有關部門,我們的設計基礎將是賬戶制。”董克用表示。也就是說,每個人想加入這個制度,將有單一的永久性的個人賬戶,可以往這個賬戶里放每個月自愿的繳費,可以在賬戶平臺上可以去購買,也可以在其他平臺上去購買,但這些都是建立在賬戶的基礎上,而不是像現在去購買產品再退稅的基礎上。
第三支柱的定義是政府依據法律法規,通過財稅政策支持、引導全體經濟活動人口建立的,以個人養老為目的,個人自愿參加并主導的積累型養老金制度。鼓勵個人向一個專門的賬戶繳費,根據自身的收益風險特點來選擇相應的金融產品進行投資以積累養老金。
責任編輯:徐蕓茜 主編:陳巖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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