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開始,各地的高考報名陸續開始,各位正在準備高考的學子們,一定要及時注意自己所在省份的高考動向與考試的重要時間點,尤其是這次的高考報名,千萬不要躲過……
“廣東省頒布禁止高考移民的通知,甘肅省頒布禁止高考移民的通知……”在11月這個高考報名的集中期,各地打工族的孩子,真的不能在多在省份報名高考嗎?真的是所在高中學籍不滿3年,不能報考該省的高考?……仔細研讀各省高考政策的學為小編,今天就為大家伙兒詳細解讀一下:
近期,教育部要求各地根據城市功能定位、產業結構布局和城市資源承載能力,根據進城務工人員在當地的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年限,以及隨遷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年限等情況,因地制宜制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具體政策。
教育部網站近日發布的《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6809號建議的答復》(以下簡稱《答復》),披露了教育部答復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關于農民工隨遷子女異地參加高考的建議”的具體內容。
《答復》由教育部成文于今年9月2日,文號為“教建議字〔2019〕188號”。
教育部在《答復》中介紹指出,“2012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教育部等四部委《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2〕46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根據城市功能定位、產業結構布局和城市資源承載能力,根據進城務工人員在當地的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年限,以及隨遷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年限等情況,因地制宜制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具體政策。教育部積極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采取多項措施指導督促各地制定具體辦法,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遷入地參加高考問題。截至2012年底,除西藏自治區外全國30個省(區、市)按時向社會公布了方案。近年來,教育部每年都印發《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都能在當地參加高考。2019年,在當地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達到22.4萬人,是2013年的50多倍。”
另外,教育部在《答復》中指出,“隨遷子女異地升學考試問題不是孤立的、單獨的教育問題,涉及資源配置、人口改革、戶籍管理、社會管理、財政體制和教育體制等諸多復雜因素,北京、上海等特大型城市制定此項政策時需充分考慮城市戰略定位、人口調控目標和教育承載力等問題,全面平衡各方因素。”
下一步,教育部在《答復》中最后指出,“教育部將按照中央有關部署要求,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堅持有利于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堅持有利于促進人口合理有序流動,統籌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資源承載能力,繼續細化各項操作辦法和工作流程,積極穩妥推進隨遷子女在當地升學考試工作。”
2020年高考報名,應該如何報考?
看完教育部頒布的文件,是不是心里的石頭放下了一半?!那么在高考報名的時候應該如何報名呢?學為小編一直堅定地認為,高考報名一定要看清楚各省的報名條件,尤其是特殊注意事項。而對于需要面對異地高考的學生來說,下面的介紹就顯得尤為重要!考生也要根據各省的報考要求“對號入座”
1、部分省市對高中生的學籍有年限要求。以廣東省和陜西省為首的省市,要求參加異地高考的考生必須滿足學籍連續3年且在2020年的8月份之前的要求,才可以獲得該省學校頒布的畢業證書。而且相關的部門也會加強嚴查學生的檔案記錄。所以考生們一定要看仔細自己的入學時間與學籍的年限,千萬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報名,被相關部門查出來就是“大事”~注意,河北的考生只需要滿足2年的高中讀書年限就可以在父母的居住地的指定地點進行報名。對比前面的高標準,高要求,河北省的異地高考的條件真的是“天壤之別”。(當然與河北的一本錄取分數線那也是天壤之別~)
2、對于父母的居住年限及居住證的時間要求。以北京、上海等地為首的一線城市,一般要求參加高考的學生,父母中的一方或者雙方必須有居住證且必須滿足年限要求或者特殊人才的證書才可以報考。就像北京市的考生家長,就必須有有效期內的居住證,養老基金繳足6年,起始時間是2013年9月至2018年8月,保證持續繳費不間斷;且有穩定的居住地與穩定工作,才可以報考。了解過北京的生活水準的小伙伴們,就明白這樣的報考條件已經不低了。
3、部分省市對學生戶籍不一樣的要求。以湖北省為例,要求學生與家長必須有當地的戶籍才可以報名高考。區別與其他地區的居住證要求,基本的參與難度又升了一個臺階。
……
由于更省的高考報名條件要求不同,需要同學們報名時注意的事項也不盡相同,下面是學為小編根據各地教育部發布的高考報名文件截取的異地報名要求,想報名的小伙伴們一定要擦亮眼睛看仔細嘍~
陜西省
北京
上海
廣東
浙江
江蘇
河北
河南
山東
福建
湖北
湖南
山西
安徽
江西
貴州
四川
重慶
云南
廣西省
海南省
遼寧
黑龍江
吉林
甘肅省
寧夏
青海省
內蒙古
新疆省
天津、西藏尚未公布,本文整理自各地教育考試院,具體信息請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