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蓬國
據云南省人民檢察院通報,8月26日,媒體報道的云南省麗江市永勝縣“醉酒男午夜持刀砸門,麗江90后女子帶刀反殺”一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云南省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已派人閱卷,對案件事實、證據依法全面審查,指導案件辦理。案件進展情況將及時向社會通報。(8月27日《中國經濟周刊》)
“90后女子反殺醉酒男”案被媒體稱為“麗江反殺案”,我以為并無不妥。而檢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正當防衛(wèi)的女子提起公訴,糊涂之程度可與“追偷瓜者反被罰”案相媲美。類似的糊涂案一再發(fā)生,暴露了某些地方司法工作人員的專業(yè)素質連吃瓜群眾都不如。
先回顧案情。此前媒體報道,2019年2月8日,麗江90后女子唐某在回家途中,被醉酒男子李某攔車和辱罵。她和父親找李某理論時,三人首次發(fā)生廝打。次日,李某持菜刀到唐某家砸門,唐拿上家中兩把水果刀出門,兩人再次發(fā)生打斗。最終,唐某持水果刀傷及李某右胸部升主動脈,致后者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2月10日,唐雪被永勝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5日被檢方批準逮捕。該案之后曾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兩次退回警方補充偵查,警方均補查重報。8月25日,該案檢方起訴書曝光。麗江市永勝縣檢察院認為,唐雪與被害人李某發(fā)生扭打,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唐某行為具有 “正當防衛(wèi)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情節(jié),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要判斷此案的性質,根本不用過多分析事情的起因。且不說整件事情由李某引起,就算是唐某有錯在先,李某也完全沒有理由在第二天拿菜刀去李某家砸門。這就好比,即便張扣扣是“為母報仇”,也不能改變其故意殺人的性質。也就是說,無論事情的起因是什么,李某拿菜刀去唐某家砸門,就有故意殺人的嫌疑。李某一家人的生命受到威脅,只要她不傻,不想死,就完全有權利奮起自衛(wèi)。雖然她的自衛(wèi)導致對方死亡,但也完全在“正當防衛(wèi)”的范圍之內,根本不屬于“防衛(wèi)過當”,更與“故意傷害”沒有半毛錢關系。
就這么一點常識,相信經過“昆山反殺案”普法教育的大多數(shù)吃瓜群眾都耳熟能詳。可是,偏偏還有一些地方的司法人員不懂,真不知他們是干什么吃的。直到該案引發(fā)媒體關注,引起吃瓜群眾的廣泛而強烈的質疑和批評,上級檢方才表態(tài)“高度重視”。也就是說,倘若沒有輿論的倒逼,沒有吃瓜群眾的“普法”,該糊涂案很有可能已經成了鐵案。
說到底,法律是技術活,對于那些不具備法律常識的司法人員,要么加強培訓,要么請出隊伍,別讓他們繼續(xù)為群眾添堵,為正義添亂了。(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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