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晉中11月19日電 (記者 胡健)19日2時,平遙縣峰巖集團二畝溝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結束搶險救援工作,事故共致15人遇難,9人受傷。
18日13時50分,山西省晉中市平遙縣峰巖集團二畝溝煤業礦發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發生后,山西省委書記駱惠寧作出指示,要求相關領導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完善搜救方案,全力搶救,避免發生次生事故。山西省長樓陽生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援,科學施救,把損失降到最低。
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長胡玉亭帶領相關部門負責人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成立“11·18”事故搶險救援指揮部并指揮搶險救援。中國國家煤監局副局長宋元明、中國國家礦山救援指揮中心總工程師肖文儒趕赴現場指導救援并慰問受傷礦工。
目前,事故調查組正在著手成立,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相關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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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爆炸原因
1 裝備不足、管理不落實 礦井安全裝備配置不足,“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方針未得到完全落實。很多煤礦發生的特大瓦斯事故都沒有裝備瓦斯抽放系統或抽放系統不能有效運行,監控系統也不能有效發揮作用。另外瓦斯爆炸事故的發生,主要是由于管理上存在缺陷造成某些作業人員的違章失職 。
2 企業職工安全意識淡薄,文化素質較低 據有關數據分析,大部分煤礦的瓦斯爆炸都是由于工作人員的違章操作造成的,并且絕大多數瓦斯事故都是由于“三違”引起的。煤礦的很多職工文化程度低,沒有經過正式安全培訓就下井,常常采用師帶徒的方式參與采掘等作業,缺乏基本的安全生產知識,不懂通風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思想麻痹,違章作業,冒險蠻干現象嚴重 。
3 瓦斯積聚的存在 瓦斯積聚是指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點,體積大于0.5m3的空間內積聚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2%的現象。瓦斯積聚是造成瓦斯爆炸的根本原因。造成瓦斯積聚的原因很多,主要有:礦井主通風機供風能力不足或通風系統不合理造成礦井缺風;掘進工作面或其它需單獨供風的巷道,因局部通風機、風筒原因使得瓦斯積聚;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和采空區瓦斯積聚;巷道變形、調節風門故障等造成通風不良。
4 引爆火源的現象存在 在個別煤礦中,引爆火源的問題仍然存在。如有的礦井仍有明電、明火下井,井下電氣設備存在失爆的現象,甚至有的電工不懂技術或不負責任的,在拆除或損壞了防爆密閉圈,造成了失爆。煤礦井下引爆瓦斯的火源主要有:爆破火花、電氣火花、摩擦撞擊火花、靜電火花、煤炭自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