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1994年的“1013”大案應該沒有人會記得,因為時間久遠,就算當時義憤填膺,但也只是一時。但對于當時被稱為“殺人犯”的李金來說,“1013”大案導致他在監獄中度過了漫長的22年。2017年走出監獄時,李金已經54歲了,白發蒼蒼的他出獄后的第一件事竟不是尋找家人,而是喊冤。
25年前劫殺案喊冤
李金說,事發當天,他正在云南省的盈江縣打工,而盈江縣距離案發地點有700公里,所以他根本不可能出現在案發現場。當時他之所以認罪,是因為受到了辦案警察的威脅。辦案警察當時威脅他說,如果他不認罪的話,回到監獄后,也會讓他過得生不如死,雖然他沒在法院上認罪,但也沒有反供,所以被判處了有期徒刑22年,而當時與他一起被指認的晉家兄弟卻被無罪釋放了。
25年前劫殺案喊冤
雖然被判了刑,但李金依舊是沒有認罪,還委托獄友幫他寫了申請減刑的文書。據了解,當時案發現場有兩處指紋,但并沒有證據證明指紋是李金的,而當時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則是以口供來定罪的,并沒有充足的證據說明李金有罪。當時李金與晉發成、晉發能兄弟倆同時被指認。
25年前劫殺案喊冤
在錄相關口供時,晉發成表示,三人是一起作案的,但當二審時,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卻以“晉發成、晉發能兄弟倆不能如期到場”為由中止了案件的審理,之后便單獨開始審理李金的案件部分,隨后,李金便被定罪,而晉發能和晉發成兄弟倆則被認為是無罪。李金出獄后,便開始委托律師替他反供,而律師也已經找到了當時李金不在案發現場的證據。目前,李金的律師已經向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審,但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未還給出具體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