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未成年少女判死刑是對她們最好的保護!
保護未成年人,是一個文明社會對弱者的關愛;但近期中國發生一起未成年人少女被強奸的案件突出,而且性質惡劣,但一直以來,強奸犯不過是判坐幾年牢罷了,賠償受害人,之后照樣逍遙法外;對于強奸未成年少女之事,我曾多次建議判死刑,因為這是對未成年少女最好的保護。要知道,對于當前強奸未成年少女,多數是地方一霸或一惡,有的是地痞流氓,因為稍有良知者是不會干這禽獸不如之事。為此,對于這些強奸未成年少女判死刑,絕對不會冤枉一個人。但是可惜,每當社會發生未成年少女被強奸一案,最后都只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這樣豈能震懾后來者呢?
近日,澎湃新聞從祁東縣公安局和祁東縣人民檢察院獲悉,針對女學生周某婕的父親在網上發帖反映其女兒被騙并受到極大傷害之事,經公安機關前期偵查及近期補充偵查,并提請檢察機關批準,已先后逮捕周某名、劉某翔、王某、鄒某、蔣某兵、周某云等六名犯罪嫌疑人。其中,王某系祁東農商行太和堂支行職工,鄒某系縣人力資源就業服務中心職工。
很多的時候,我們一邊喊著保護未成年少女,而一邊未成年少女遭強奸的時候,卻視若無睹,這豈不是自掃耳光嗎?事實上,中國社會未成年少女之所以屢遭性侵,除了個人的因素之外,還有的是懲罰不嚴;如發生一起強奸未成年少女案件之后,只是輕判,那么后來者便會以此為案例,屢犯禁律,那么所謂的法律對未成年少女的保護就如同虛設了。諸君是否知道前幾年還存嫖宿未成年少女這條刑法,雖說現今已經被廢除,但在它存在的時候,不知讓多少強奸犯逃脫法律的制裁呢?其實,對于保護未成人的法律,不可過于細膩,更應該直截了當,只要是成年人強奸未成年人,管它是天皇老子,統統死刑啦!如若此條律法得以推廣,我相信社會未成年人至少會現今過的安全。但只是可惜,目前,因強奸未成年人的法律,構上死刑的太少了,大多數是不了重罪輕判,因此造成未成年少女一個又一個遭殃!
對一個文明的社會來講,保護弱者和老者,是標志社會的文明進步,而我們的社會,未成年少女頻繁遭遇強奸,而且性質越來越嚴重,何不執行死刑呢?事實上,對惡人的寬恕便是好人的懲罰,對于社會上強奸未成年少女的人,有幾個是好人呢?
社會上有良知的人士,對未成年少女屢遭性侵也曾發起要求死刑的聲音,只是這種聲音太小,引不起制定法律大人的關注,最后強奸犯都能夠輕判了之。有人說,強奸不是殺人,不應該判死刑,事實上這種言論是非常荒謬的。要知道,人要有人性,一個連未成年少女的弱都強奸,還有何種惡事干不出來呢?因為如果我們只是對這些人寬容,那么便會讓更多的未成年少女遭殃,從近幾年所發生的未成年少女被性侵的案件還少嗎?因此,對未成年少女最好的保護,便是強奸犯應該判死刑,只有這樣才能減少i未成年少女遭強奸人間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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