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被指控男子鮑某某稱,他于2015年接觸到當時14歲的小可(化名),想收養但無法辦收養手續。2017年下半年,他和小可日久生情,確立戀愛關系,并發生關系,還帶她見過父母。小可則堅稱,她和鮑某某并非戀愛關系,她在2015年年底就被性侵,遭到控制,被迫看色情視頻。
澎湃新聞從相關渠道獲得一份鮑某明與小芳(化名)在2018年6月17日通話錄音,兩人在交流中發生不快。錄音中,鮑某明稱:“我跟你說了我在等你,我等到你畢業,你不要再無理取鬧。”小芳稱,在遇到鮑之前,自己活潑開朗,“什么都不懂”。鮑某明還稱“我本來就不是好人”鮑某明通過中間人說
其并非故意錄音,而是手機自帶錄音功能。此外鮑某明還表示網傳的逼看色情片、精神控制等都是小芳編造的。
此前報道,小芳(化名)稱,從 2016 年起,當時剛滿 14 歲的她被 “ 養父 ” 鮑毓明性侵,后被對方長期控制在山東煙臺某公寓里,又遭多次性侵,并嘗試自殺。報警后,警方撤案后又立案,但一直沒有進展。
日前,鮑毓明的身邊人向澎湃新聞發來書面回應,并附帶 9 段手機錄屏。這些錄屏記錄了鮑從 2016 年至 2017 年兩年多時間,疑似與 “ 養女 ” 小芳(化名)聊天記錄。其中,“ 小芳 ” 多次提到 “ 親愛的 ”、“ 結婚 ” 等親密內容,“ 小芳 ” 還提到讓鮑毓明等她兩年,二人還約定去拍婚紗照。不過該聊天記錄真實性尚待確認,且書面回應回避了兩人是否發生過性關系以及被指強迫小芳看 “ 戀童癖視頻 ” 一事。
小芳則向澎湃新聞表示,不管鮑毓明如何辯解,都無法改變性侵她的事實。她使用的 QQ 號是鮑毓明用他的身份信息注冊的,他知道密碼,不排除鮑毓明 “ 自己跟自己對話 ”。她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配合警方完成調查,盡快讓不法分子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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