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開車的時候不小心發生車禍還傷了人,你選擇會先報警還是先救人?
我想,有點良知的都會去救人吧,畢竟什么也沒有人命重要啊。
可是前兩天,北京南四環發生了一起車禍,司機的做法卻讓人瞠目結舌。
7月16日凌晨三點,在北京朝陽區南四環外環主路,一輛白色SUV追尾了一輛鏟車。
(圖源于 微博@今日說法)
當時現場有路人拍了視頻。
從視頻中我們能看到白色SUV前臉已經全撞毀了,左側車頭還冒著濃煙,車門也受到擠壓變形打不開了。
(圖源于 央視新聞)
而鏟車的司機這時候卻像個沒事人一樣,完全不顧后車的傷者,一直在那打電話報警。
拍視頻的路人不停的跟他說:“你把你車往前挪,往前挪一下待會兒炸了。”
司機還是無動于衷的晃晃悠悠打著電話。
眼看著SUV冒出的煙越來越濃,路人大哥急得跟司機說:“我開車給你拉一下得了,你先把人弄出來。”
但是不管路人怎么喊,也叫不醒裝傻的司機。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了,SUV也由冒煙變成了冒火。
路人們開始紛紛尋找滅火器想把火撲滅,可是火勢來的太迅猛了,用壞了好幾個滅火器,火焰也一點兒沒小。
最后,大火吞噬了整輛車,車里的兩個人就這樣死去了。
看到這幅情景,路人無奈的說:“救不了了,人已經沒了。”
作為一個與車禍沒什么關系的路人都能為了救人急成那樣,而鏟車司機卻能無動于衷,眼睜睜看著兩條人命在自己眼前消逝掉還不作為。
視頻發到網上后,引起了網友的各種討論。
有人質疑為什么拍攝者能拍視頻卻不能救人。
但是拍攝者回應說發生事故的主路和他們之間隔了一個柵欄,他一個200斤的人根本翻不過去,后來大家一起把欄桿推倒了才過去,卻為時已晚。
對于這件事,路人們已經盡最大努力做到自己能做的了,反觀鏟車的司機,才是最讓人無法理解的。
有人說鏟車司機就是故意拖延救人。
視頻中我們也能看到,從兩車相撞到SUV被大火吞噬是有很長一段時間的,也有人說小車冒煙了8分鐘才開始起火,要是救人的話足夠了。
一般出車禍,都是兩方下車做協商或是報警,可是這個事故里,追尾的SUV車上的人都沒動靜了,換做是誰,都得去看看是啥情況吧。
就算鏟車司機覺得人沒啥大事,想著先報警,他也完全可以在短時間內把事情跟警察說明白,根本沒必要打電話打那么久。
而且,也有人說這個司機覺得自己是被追尾的,責任在后車,他想保持現場原狀,等交警來鑒定。
如果鏟車司機真是這么想的話,那只能說一句他愚蠢又自私了。
9012年了,就不知道用手機拍個照嗎?怕破壞現場可以先拍照錄視頻,到時候交給交警做鑒定,追尾是后車的責任沒錯,可他們的也錯不至死。
還有人猜測說鏟車司機不救人,是因為死了總比重傷要賠償賠的少。
對于這種猜測,法律博主@隱于庭的小法師給出了解釋:在民事賠償層面,死亡的往往會比高等級傷殘賠的少,但是在刑事層面,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不是說賠錢就能無罪的。
(圖源于 微博@隱于庭的小法師)
這樣看來,網友們的這種猜測其實站不住腳。
在猜測完鏟車司機的行為之后,又有人開始猜測車禍發生的原因了。
“為什么像鏟車這種工程車可以上北京四環?”、“鏟車亮尾燈了嗎?”、“是不是因為沒亮尾燈才導致的追尾?”
但是這些疑惑,在事情沒出結果之前都得不到解答。
最后的事故鑒定沒出,我們不知道追尾的那個SUV是什么情況,也不知道鏟車司機到底是出于什么心理,更不知道是什么導致了這場悲劇的發生。
而就現在我們所看到的東西來說,鏟車司機不救人的行為還是無法讓人理解。
事故是事故,救助是救助,這是兩碼事。
況且,法律也有規定,事故中如果有人員傷亡,第一步就是要救人。
“要是傷到大動脈,挪車會造成更大的損傷”、“他追尾我,我是受害人,憑什么冒著生命危險去救他”、“挪車會造成二次傷害”、“救你是情分不救你是本分”。
這些看似有理的話,在法律和人命面前都是自私的借口,而且根本站不住腳。
就在剛才,警方通報現在鏟車司機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已經被刑拘了,而且他駕駛的鏟車是無號牌輪式自行機械車,是不允許在城市道路主路行駛的。
現在我們就等之后警方更詳細的調查結果,看看事實到底是什么樣的。
無論到什么時候,生命都是排在第一位的,發生車禍是誰的責任誰又會賠償多少,想要談論這些問題,起碼也要人活著。
如果出事了只能看到自己的利益,不管別人的死活,那這個司機跟當時俄航起火,那些只想著拿行李不讓別人逃生,導致40多人死亡的人有什么區別。
他們本來是受害者,可冷漠和自私卻把他們變成了“兇手”。
都說人和動物的區別不僅僅在于會使用工具,更在于思想,人是會思考懂得變通的,所以能拎得清輕重緩急。
如果連這些都做不到了,那還怎么做人呢?
(本文部分資料源于 今日說法、央視新聞、梨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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