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周口,一名男嬰被盜了,經過這么久,案件到底進展的怎么樣了呢?
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通報,5月16日11時45分,群眾朱某報警稱,其妻帶著4個月大的兒子在周口公園對面小路散步時暈倒,醒后發現孩子失蹤,其妻子患有低血鉀病,有暈倒史。
之后警方懸賞5萬元征集線索,男嬰家屬更是另獎勵10萬元尋子,懸賞增至15萬。男嬰親屬稱,抱走男嬰者只要把孩子安全送回,家屬非但不追究責任,還獎勵10萬元。“抱走孩子,就是喜歡孩子或缺孩子。”男嬰親屬稱,相信抱走男嬰者會善待孩子。家屬希望對方良心發現,把孩子送回,事發現場每天都有家屬在等。
在5月16日晚懸賞通告發布后,警方收到不少號稱提供線索的爆料電話,但經過核實后發現均為虛假線索。
由于事發地點是新建的公園,孩子母親走的又是小路,監控視頻沒能拍攝到事發地點,這給警方取證帶來了一定的難度。5月17日上午,記者來到案發現場時,看到劉洋具體暈倒的地點是在三棵比較粗大的柳樹下面。
知情人介紹,5月16日上午,一名路人穿越那處游園小徑準備回家時,發現了暈倒在路邊的劉洋,并把她喊醒。醒來后的劉洋,發現兒子不見了。
5月16日晚上,周口警方發布通告,確認這是一起盜嬰案件,并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5月17日,記者輾轉聯系到最早發現劉洋的那位路人,對方稱有關目擊情況已向辦案民警及劉洋家屬作了說明,其婉拒了記者采訪。警方通報內容顯示,劉洋并非第一次暈倒,因其患有低血鉀癥,以前就有暈倒史。警方的人士分析,劉洋被下藥的可能性不大,此案的發生多半是臨時起意。
5月16日男嬰被盜案發生后,周口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抽調精干警力攻堅克難,開展案件偵破工作。通過調取視頻監控、大量走訪群眾、提取物證勘驗等措施,歷經60多個小時奮戰后,最終在鄭州境內將男嬰成功追回。
就在今天,5月20日,該事件出現反轉,記者從事件核心知情人處獲悉,男嬰丟失系家庭矛盾引起的鬧劇,整個事件由女方策劃并自導自演。目前參與策劃者多人被拘留。因男嬰母親尚在哺乳期,暫未被采取措施。
網友熱議:
@使命勛章: 這件案件最惡劣的是在破壞信任環境,消費大眾愛心,破壞善良的土壤。若哪一天真的有孩子走丟的信息,群眾就會下意識的懷疑是否為鬧劇,若群眾有這種下意識,不能完全怪群眾,被戲耍過之后懷有警惕心也是人之常情,對于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而言,這種警惕會錯失幫助的最佳良機。所以別再消費公眾愛心了!
@Dentist_Huang:社會的正義與善良早晚要被這幫戲謔的人消磨掉!!!
@愛尚圖志:全國人民都知道丟孩子了,都在幫忙轉發朋友圈,多少警力幫忙尋找,結果是一場鬧劇……別再丟我們河南人的臉啦……
@小生秋拾:現在的熱門一個個都跟電視劇一樣,一個反轉接著一個反轉,果然人生如戲。
@如如如果有如果:唉 真的是無語 這樣的母親及親友 男方估計氣炸了吧 真是不知道什么目的
還記得大家之前都被樂清11歲失聯男孩的新聞刷了屏,當事人稱自己的兒子在11月30日下午在放學后失蹤。警方隨后立即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進行搜查。樂清市的兩黨委員和公安機關對此也高度重視,全面地進行普查以找明小男孩的下落。除此之外熱心市民和網友們也對此消息深信不疑,紛紛轉發這則尋人啟事。
12月4日22時48分該男孩被找到,并沒有受到任何傷害。經過警方的調查,此失蹤案件原來僅僅是一場鬧劇。官方回應此事是由某個家屬制作的虛假事實,此事慢慢發酵到全國皆知。
但是不得不說該家庭是因為何種原因,消費大眾,浪費公共資源真的很可恥!開玩笑也不是這樣開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的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狼來了”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詳。一次兩次三次,如果社會的愛心,被有些人不斷地愚弄,這個社會會變成什么樣?前些年,也曾經發生一些有重大影響的個案,直接影響了社會公眾的價值判斷,這是令人痛心的。比如,不少人已不敢去幫助倒地受傷的老人,生怕累及自己。見義勇為,變成一件讓人害怕的事情,這是多么的讓人唏噓不已。
孩子是純潔的、無辜的。家庭和社會都應該為每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環境,不要因為我們的任性傷害孩子,更不能造謠、信謠、傳謠。(轉自天涯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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